地產拓展部和銷售部在銷售業務中的分工和傭金分配規定
為充分發揮拓展部的客戶開拓能力和客戶資源優勢,拓展外圍銷售團隊和銷售客戶,為銷售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公司鼓勵拓展部員工以多種形式參與項目銷售,并按其貢獻給予相應的傭金獎勵。
為保障拓展部和銷售部在銷售工作中的協調和配合,現對各自的工作界面和利益分配作出規定,望遵照執行。
1、基本原則
1)突破售樓員和售樓處銷售的局限,最大限度的發揮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資源優勢,各盡所長。
2)明晰交叉工作的工作界面,理順各自分工和工作對接流程。
3)建立適當的激勵機制,遵循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按勞分配,以貢獻定回報
4)個人利益及部門利益服從公司利益。
2、團購規定
?。?)限制性規定
1)由于團購的特殊性,對于集團下屬各項目是否執行團購政策,由公司根據項目特點進行評估后進行決策,在未得到公司明確批準前,不得進行相關的團購聯系和拓展工作。
2)團購如若操作不當容易造成銷售的失控,所以任何團購工作必須嚴格按批準的程序執行。
?。?)分工
1)拓展部負責場外的聯絡和跟進
A、聯系團購單位
B、對預約團購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辦理報批手續
C、簽署團購協議
D、有條件可進行上門的動員和組織工作,如資料派送和團購咨詢,加強團購的推廣和落實。
E、負責專場推介會和選房活動的聯系和落實。
F、在現場推介和選房時提供協助和支持。
2)銷售部負責銷售現場的銷售講解、成交服務、售后跟蹤
A、團購客戶現場(無論是有組織或無組織的)的接待和項目的講解由銷售部負責
B、負責團購客戶的認籌、認購及相關業務手續的完成和跟進
C、負責團購客戶的付款、簽約等后期跟進。
?。?)團購成交的傭金分配
1)對團購成交,由公司增加0.1%的提成比例,以平衡售樓員和拓展員的傭金提點。
2)銷售部的傭金(售樓員部分)按簽約金額的0.1%提取。其他非銷售工作人員傭金按原有制度保持不變(即同散客)
3)拓展部的傭金按簽約金額的0.1%提取。拓展部內部的傭金分配方案由拓展部另行制定。
?。?)團購客戶的認定
1)必須是與我司簽定了團購協議的企業、單位的員工
2)符合我司關于團購資格審查的要求,并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
3)遵照我司關于團購的相關規定,并按團購操作實際成交的客戶
4)只要按團購成交的客戶,不論銷售部團購之前有無接待和跟進,一律按團購客戶處理。
3、散客推介
?。?)、總體說明:
拓展部員工對在工作中接觸到的不具備團購條件的客戶,也可以散客推介方式開展相關銷售工作。包括:
1)拓展部根據集團公司安排或營銷部門的配合邀請而進行的有組織的外圍(賣場之外)市場拓展中開發和挖掘的新客戶。
2)拓展部在進行其它部門工作時運用自身資源所挖掘的新客戶。
?。?)、推介客戶的范圍界定
推介的客戶必須為利用自身資料所挖掘和開拓的客戶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截留公司已有客戶作為自己的推介客戶。對在公司(包括售樓處、地盤現場、萬科和發展商公司)范圍接觸到的來電、來訪的銷售客戶進行項目推薦或銷售指引是員工應盡之責任,不得主張為自己推介的客戶。
?。?)推介客戶的認定
1)本規定的推介僅適用于未曾到訪過銷售現場的新客戶,對已經到訪過的舊客不適用本制度。
2)客戶推介的認定也實行客戶登記制度。拓展部員工對于自己推介的客戶,應在客戶第一次來訪前先到項目經理處辦理客戶登記,并填寫《推介客戶登記表》或提交推介客戶資料清單,如有預約應注明預約來訪日期。推介客戶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銷售部助理留底;一份放在售樓處備查。登記的客戶資料必須足以確認客戶的身份,否則導致推介無法認定或相關糾紛,將不予支持。
3)遵循登記在先的原則,銷售部和拓展部皆以客戶登記的先后確定客戶權益的歸屬。
4)推介客戶成交后,銷售經理應在《推介客戶登記表》上進行備注,并在銷售管理軟件系統進行登記,以便進行傭金的計算。
?。?)、銷售流程中的分工
1)對拓展部預約來訪客戶,如拓展部經辦人在場,拓展部員工可自主選擇由當值售樓員(根據輪班表確定,不得由拓展部經辦人自行指定)或自己負責對客戶的項目講解。不論由哪一方負責,如要求另一方提供協助,另一方不得拒絕,否則將取消利益分配資格。
2)對非預約來訪客戶或客戶來訪時拓展部經辦人不在現場,由當值售樓員負責接待。
3)客戶選房和辦理認購手續應交由售樓員(按排班表執行)完成。拓展部員工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4)客戶成交后的付款和簽約跟進由經辦售樓員主負責,推介人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推介客戶的相關利益分配
對于拓展部員工推介客戶成交的成交傭金仍按各項目核定的提成比例執行。其中拓展部經辦人和經辦售樓員各自的相關利益分配區分以下情況來分別處理:
1)預約來訪:對于拓展部經辦人預約客戶來訪,并已按規定知會現場銷售部(在客戶來訪前已登記預約時間或電話通知銷售經理預約事宜的)的
A.客戶當日成交的,拓展部經辦人獲應計傭金的70%,經辦售樓員獲應計傭金的30%。
B.客戶當日未成交的,應由經辦售樓為主負責跟進,經辦拓展員負責協助、配合。如之后有成交,拓展部經辦人獲應計傭金的30%,經辦售樓員獲應計傭金的70%。
2)非預約來訪:
非預約來訪由當值售樓員負責接待,如有成交,拓展部經辦人獲應計傭金的30%,經辦售樓員獲應計傭金的70%。
?。?)、注意事項:
1)拓展部員工在與自己推介的客戶進行聯系時不得透露公司未對外公布的銷售信息及其它公司機密,未經營銷系統有權領導批準不得私下許諾給予客戶額外的優惠或利益。否則推介無效,取消傭金分配資格,并將根據公司規定追究責任。
2)應以大局為重、公司利益為先,在推介客戶的過程中如有糾紛或異議應通過項目經理或銷售部經理進行協調、處理,不得因私人利益問題而故意阻礙正常的銷售工作、破壞成交,否則根據公司規定追究責任。
3)推介客戶歸經辦售樓員所有,所有該客戶之后新成交或介紹他人成交如無新的推介認定,則由經辦售樓員獨享。
4)如在成交過程中有發現上述人員未盡職責或有阻礙成交的重大過失的,經銷售經理核實無誤可提議調整該單位的傭金分配比例,上報銷售部經理確認后,交主管副總裁批準。品
篇2:售樓部客戶及傭金分配辦法(三)
售樓部客戶及傭金分配辦法(三)
為了規范置業顧問的銷售行為,調動置業顧問的積極性,促進安定團結、群策群力搞好銷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則,以共同遵守。
接待順序
一、置業顧問接待來訪客戶,一律按規定的先后順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爭奪。
二、接待順序排列為:從左至右,以置業顧問坐向為準。當天第一個來訪客戶,由左一置業顧問接待,第二個來訪客戶由左二置業顧問接待,以下依次類推,如當班置業顧問臨時離開售樓處,由下一位置業顧問負責接待。
客戶劃分
一、新客戶來訪,歸當班置業顧問所有。
二、老客戶來訪,歸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
事外出,當班置業顧問應與原始接待者取得聯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親,無法聯絡,則按當天售樓順序處理,輪到誰,由誰接待。
三、若接待登記的客戶一周內無人認領,由代接置業顧問繼續跟蹤聯系,該客戶歸代接置業顧問所有。
四、客戶介紹新客戶來訪時,該新客戶歸其介紹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五、置業顧問應做好接待及客戶追蹤工作,若服務態度不好,或工作未能達到客戶要求,老客戶中途有權要求更換置業顧問,并有權選擇置業顧問。
傭金分配
一、來訪客戶成交后的傭金歸原始接待置業顧問所有。
二、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親,該客戶的成交傭金分配按三七分成,即代接待者占三成,原始接待者占七成。 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3:售樓客戶以及傭金分配方法
售樓客戶以及傭金分配方法
為規范售樓員的銷售行為,促進安定團結、群策群力搞好銷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則,以共同遵守。
接待順序
一、售樓員接待來訪客戶,一律按規定的先后順序依次接待,不得相互爭奪。
二、接待順序排列為:從左至右,以售樓員坐向為標準。當天第一個來訪客戶,由左一售樓員接待,第二個來訪客戶由左二售樓員接待,以下依次類推,如當值售樓員臨時離開售樓處,由其下一位售樓員負責接待。
客戶劃分
一、新客戶來訪,歸當值售樓員所有。
二、老客戶來訪,歸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事外出,當值售樓員應與原始接待者取得聯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親,無法聯絡,則按當天售樓順序處理,輪著誰,由誰接待。
三、老客戶介紹新客戶來訪時,該新客戶歸其介紹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四、如老客戶中途主動要求更換接待人,當值售樓員應向客戶解釋清楚公司的制度,不能借機暗渡陳倉,據為己有,特殊情況除外。如原始接待人與客戶之間發生矛盾,此種情況應報銷售經理,由部門經理解決。
傭金分配
1、來訪客戶成交后的傭金歸原始接待者所有。
2、問客人是否第一次來看樓,是否有其他銷售人員曾經接待,如客戶能說出曾有銷售人員接待,應無條件讓出。如銷售人員不在場應先電話知會,再協助接待,業績原則上一人一半。
3、分別接待不同的家庭成員,業績原則上一人一半。
4、銷售人員不能同時接待不同客戶。有舊客前來沒空接待時,應及時找同事協助,業績原則上一人一半。
5、銷售人員在接待客人時不得有任何理由中斷正在接待的客戶。
6、銷售人員在一個月內沒有及時跟進并記錄的,視為新客戶,任何銷售人員均可接待。
7、公司其他部門職員及外公司人員介紹的客戶,傭金歸介紹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