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告
穗府規〔20**〕11號
為加大城市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改善城市環境質量,本市于20**年10月1日起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根據《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和《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分為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節。本市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專項用于生活垃圾的處置,由環境衛生專業服務單位負責收取后上繳至各區財政管理使用,與環境衛生清潔服務費一并收取。具體收取方式和管理、使用辦法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另行制定。
二、本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取范圍是: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含農村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戶、居民戶和暫住人員排放的生活垃圾。征收標準是:居民戶每月每戶5元,暫住人員每月每人1元,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戶每桶(0.3立方米)6元。
三、持有效《低收入困難家庭證》的居民戶,免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四、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年8月28日
篇2:威海市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問題通知
威政辦發〔20**〕23號
[頒布日期]20**0424
[實施日期]20**0101
各市、區人民政府,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585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魯價費發〔20**〕301號、魯價費發〔20**〕176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確定,取消綜合開發費,將原收取的公辦學校校舍改造資金、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建設費、管道燃氣設施安裝費等單項收費,調整歸并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統一收取?,F將有關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收取范圍
凡在威海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均須交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二、收取標準
(一)新建住宅樓(含集體宿舍)、辦公樓(含綜合樓)、商業經營用房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55元收取,其中,含大配套費170元(20元專項用于教育事業的發展),集中供熱設施建設費55元,管道燃氣設施安裝費30元。在原址上擴建或改建的,其新增建筑面積按上述標準收取。(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以上項目區內配套工程(項目征地范圍內),由開發建設單位與市建委簽訂合同后,自行完成。
(二)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綜合開發的小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55元收取,其中,含大配套費170元,集中供熱設施建設費55元,管道燃氣設施安裝費30元。小區內的基礎設施,先由開發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自行配套,工程驗收合格后,再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元返還給開發公司。
(三)新建廠房、倉庫及其他生產性附屬設施等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收取。在原址上改建的,其新增面積按上述標準收取。如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第一條標準收取。
(四)
篇3:X公寓年度物業服務費收取情況說明
關于**公寓20**年度物業服務費收取的情況說明
首先感謝廣大業主一年來的支持和理解,我項目全體員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辛苦的勞作保證了社區的安全、和諧。
小區現有住戶2170戶,在廣大業主20**戶業主的及時交費,才保證了物業公司的正常運行。
在此深深的對大家說一聲謝謝,業主-物業一家親,物業全體員工將感激大家,我們將更加努力的工作。保證節前小區平平安安。
但是還有150戶的業主因各種原因未及時交物業費、水費或是拒交物業費,水費,這些業主嚴重損害了大部分業主的利益,也影響了園區服務品質的提升。
1、因我物業服務過程中有瑕疵暫緩交費的業主有30戶,我們將盡快改進服務,得到您的滿意后交費。其中包含了房屋漏水,小區停車秩序亂、綠化養護不到位、小區門禁不安全等。
2、因業主是抄房聯系方聯系不到的有15戶。
3、其他115戶業主欠費,都是無理由欠費或是理由牽強。主要是:
有的業主因違章搭建等違章行為,經物業制止后,由此不交物業費和水費;有的業主因地下停車庫產權問題由此不交物業費和水費;有的業主因車停在南門外出現車輛損壞為由的;也有的業主以萬達路有噪音為由的;也有業主因不入住不交物業費為由的。對于這些業主我們將采用多種方法討要,并保留采取法律方式進行追討。
無論我們物業費的收繳情況多么困難,我司將保證員工的工資按時發放,水費、電費及時交費,確保節前小區平平安安。
再次感謝大家一直來對我物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再苦再累我們也高興。
**公寓物業服務中心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