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縣校企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z縣校企聯合會。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由職業學校、各行業企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自愿結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致力于加強學校與企業在人才培養、專業建設、實習就業、訂單式培養、職工培訓、技術服務、產品開發和項目申報等方面的全面合作,探索具有鮮明特色的校企合作、產學研結合模式的合作平臺。
第三條 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本團體的宗旨:以互惠互利、互相促進、互相提高、共同發展為原則,進行深層次、多種形式校企合作的探索與實踐;充分發揮學校和相關企業的各自優勢,合力打造全省一流學校和一流企業。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z縣教育局、z縣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為z縣掘港鎮泰山路東江陵江路北黃河路南(江蘇省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內)。
第二章 業務范圍
本團體工作任務為:
第六條 開展定期的活動(每年一到二次研討會、每年一次畢業生招聘會、年終一次聯誼會等活動)和不定期的協作會、洽談會、信息通報會和經驗交流會等,為會員單位提供國內外行業發展的最新動態。
第七條 組織會員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科技交流、技術合作、新技術推廣、對口考察等活動, 為會員單位之間創造合作、交流的機會,使會員單位之間在項目、人才、信息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實質性合作。
第八條 加強產、學、研合作。組織會員單位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積極開展生產、人才培養、科研和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合作。
第九條 會員學校每年向會員企業推薦優秀的畢業生,會員企業優先接收學校的畢業生,使會員學校成為會員企業的人力資源的供給基地以及在崗職工和下崗、轉崗職工的培訓基地。
第十條 會員企業參與指導學校的專業設置、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設置和教學改革等教研活動,使會員學校的教育教學更切合企業實際需求。
第十一條 創建學生實習實訓基地。會員企業均為江蘇省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定點掛牌的實習實訓基地,學校每年定期向會員企業派送實習學生和專業教師頂崗實習或掛職鍛煉,并聘請會員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二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
第十三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
(三)自愿從事或參與本團體業務范圍內的一項或幾項活動;
(四)單位會員應該是環境形象較好,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第十四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
(三)由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企業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1)優先取得和利用本團體的技術信息或資料。
(2)參加本團體組織的各種學術交流活動。
(3)會員企業人員享受會員學校培訓、進修優惠條件。
(4)會員企業人員子女到會員學校學習享受優惠條件。
(5)會員企業優先獲得會員學??萍汲晒D讓權。
(6)會員企業優先招聘會員學校畢業生。
(7)會員企業優先與會員學校共同進行人才培養、科技合作。
(8)會員企業優先免費在《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學報》上發表學術論文、刊登廣告。
(9)會員企業優先在會員學校進行企業宣傳。
(四) 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六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本單位的生產、科研成果與人才需求情況。
(六)會員企業向會員學校推薦兼職教師。
(七)各會員單位密切協作開展人才需求、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調研及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
(八)會員企業為會員學校專業教師提供相應的實踐鍛煉和科研崗位。
(九)根據需要開展專業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共建、設立學生獎學金等合作項目。
第十七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八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九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團體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z縣教育局審查并經z縣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日常重大事項。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須有 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分別由會長 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三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 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z縣教育局審查并經z縣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會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z縣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報z縣教育局審查并經z縣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局和教育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z縣教育局審查同意,并報民政局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z縣教育局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z縣教育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 本團體經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團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z縣教育局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已經20**年4月2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民政局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團體會員單位簡介及合作情況以及校企合作動向、科研合作成果及人才培養成果等將隨時上傳至江蘇省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網站及校企合作QQ群。
篇2:某縣校企聯合會章程
z縣校企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z縣校企聯合會。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由職業學校、各行業企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自愿結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致力于加強學校與企業在人才培養、專業建設、實習就業、訂單式培養、職工培訓、技術服務、產品開發和項目申報等方面的全面合作,探索具有鮮明特色的校企合作、產學研結合模式的合作平臺。
第三條 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本團體的宗旨:以互惠互利、互相促進、互相提高、共同發展為原則,進行深層次、多種形式校企合作的探索與實踐;充分發揮學校和相關企業的各自優勢,合力打造全省一流學校和一流企業。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z縣教育局、z縣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為z縣掘港鎮泰山路東江陵江路北黃河路南(江蘇省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內)。
第二章 業務范圍
本團體工作任務為:
第六條 開展定期的活動(每年一到二次研討會、每年一次畢業生招聘會、年終一次聯誼會等活動)和不定期的協作會、洽談會、信息通報會和經驗交流會等,為會員單位提供國內外行業發展的最新動態。
第七條 組織會員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科技交流、技術合作、新技術推廣、對口考察等活動, 為會員單位之間創造合作、交流的機會,使會員單位之間在項目、人才、信息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實質性合作。
第八條 加強產、學、研合作。組織會員單位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積極開展生產、人才培養、科研和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合作。
第九條 會員學校每年向會員企業推薦優秀的畢業生,會員企業優先接收學校的畢業生,使會員學校成為會員企業的人力資源的供給基地以及在崗職工和下崗、轉崗職工的培訓基地。
第十條 會員企業參與指導學校的專業設置、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設置和教學改革等教研活動,使會員學校的教育教學更切合企業實際需求。
第十一條 創建學生實習實訓基地。會員企業均為江蘇省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定點掛牌的實習實訓基地,學校每年定期向會員企業派送實習學生和專業教師頂崗實習或掛職鍛煉,并聘請會員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二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
第十三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
(三)自愿從事或參與本團體業務范圍內的一項或幾項活動;
(四)單位會員應該是環境形象較好,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第十四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
(三)由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企業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1)優先取得和利用本團體的技術信息或資料。
(2)參加本團體組織的各種學術交流活動。
(3)會員企業人員享受會員學校培訓、進修優惠條件。
(4)會員企業人員子女到會員學校學習享受優惠條件。
(5)會員企業優先獲得會員學??萍汲晒D讓權。
(6)會員企業優先招聘會員學校畢業生。
(7)會員企業優先與會員學校共同進行人才培養、科技合作。
(8)會員企業優先免費在《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學報》上發表學術論文、刊登廣告。
(9)會員企業優先在會員學校進行企業宣傳。
(四) 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六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本單位的生產、科研成果與人才需求情況。
(六)會員企業向會員學校推薦兼職教師。
(七)各會員單位密切協作開展人才需求、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調研及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
(八)會員企業為會員學校專業教師提供相應的實踐鍛煉和科研崗位。
(九)根據需要開展專業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共建、設立學生獎學金等合作項目。
第十七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八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九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團體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z縣教育局審查并經z縣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日常重大事項。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須有 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分別由會長 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三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 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z縣教育局審查并經z縣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會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z縣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報z縣教育局審查并經z縣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局和教育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z縣教育局審查同意,并報民政局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z縣教育局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z縣教育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 本團體經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團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z縣教育局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已經20**年4月2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民政局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團體會員單位簡介及合作情況以及校企合作動向、科研合作成果及人才培養成果等將隨時上傳至江蘇省z第一職業教育中心校網站及校企合作QQ群。
篇3:職學院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
職學院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全稱為xt職學院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xt職學院社科聯。
第二條 協會是學院黨委和行政領導下的社會科學學術性群眾團體。
第三條 協會宗旨:組織全院社會科學工作者,堅持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為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大局服務,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圍繞我院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進程中的重大理論、實踐課題,積極地、有計劃地開展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繁榮和發展我院社會科學事業,促進我院教育事業的快速全面發展。
第四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
1、負責院內各學科之間、理論研究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以及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之間的聯系和協作。
2、組織和推動所屬團體會員開展社會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為領導部門科學決策提供理論服務。
3、組織和推動所屬團體會員開展社會科學知識普及、咨詢和培訓人才等服務活動,促進社會科學成果的社會化。
4、參與制訂和落實全院社會科學發展規劃,組織重大課題研究攻關。
5、組織開展社會科學優秀學術成果評獎活動,組織社會科學先進工作者、先進集體的評比活動,激勵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創造性和積極性。負責向各級領導機關和有關部門推薦社會科學優秀人才和優秀科研成果。
6、積極促進國內專家、社科學術團體的學術交流、信息交流和友好往來。
7、協助有關部門加強社會科學隊伍建設,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凡我院從事社會科學工作的教職員工,承認本章程,并自愿申請加入,經本會批準,即為本會會員。為減少個人申請及審批手續,擬以院黨政辦、組織部、人事處、教務處、學工處、后勤處、財務處、工會、基礎課部、經貿與管理系、外語系為單位作為團體會員參加本會。
第六條 會員權利
1、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學術研究、社科普及和咨詢服務等活動。
3、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4、優先獲得或使用本會的有關學術資料。
5、向本會推薦社會科學優秀人才和優秀社科成果,成績突出的團體會員或個人,可獲得本會的獎勵和表彰。
6、根據本會宗旨開展的學術活動,按需要可能,獲得本會資助。
第七條 會員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完成本會部署或委托的各項任務。
3、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4、定期向本會報告工作,介紹工作經驗。
5、向本會提交科研成果、學術情報資料,推介優秀科研成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每三年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的主要職責是:
1、聽取和審議本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并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工作總結。
3、修改和通過本會章程。
4、選舉產生新一屆本會委員會。
第九條 本會委員會負責領導本會工作,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任期三年。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委員會,討論和決定本會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第十條 本會推選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書長一人,常務委員若干,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名譽主席或顧問。
第十一條 本會閉會期間,由常委會議行使其職權。常委會議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組成。秘書長根據本會章程和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的決定,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收集和反映會員意見,討論和吸收會員,組織科研課題申報、評審,向有關部門推薦會員的研究成果,向上級社科聯組織匯報有關工作事宜,負責經費管理。
第四章 經 費
第十二條 學院為本會提供專項資金,每年不少于5萬元。也可從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中獲取,彌補經費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經費用于調研、科研活動;會議刊物及資料的印刷、交流;獎勵優秀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其他業務開支。
第十四條 秘書長向會員大會報告經費事項和使用情況,并接受全體會員監督和審查。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會章程的修訂,須經本會會員大會通過。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會常委會議。
第十六條 本會章程于20**年10月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