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政辦發〔20**〕23號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條 為適應烏海市經濟社會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準入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組織本辦法的實施。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轄區戶籍準入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房屋產權證的住房。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有穩定職業(生活來源)是指被本市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單位依法錄、聘用,以及投資興辦二、三產業,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人均收入不低于烏海市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收入標準。
組織、人事、勞動、教育、民政、房產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籍遷移管理工作。
第五條 下列人員戶籍準入申請,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受理,由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一)引進的各類急需人才。
(二)出國留學回國錄用人員。
(三)干部異地調動。
(四)軍隊轉業干部安置。
(五)錄用公務員。
(六)接收安置中專以上畢業生。
(七)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的其他人員。
其中(一)至(四)項人員,允許其配偶及未婚子女隨遷。其中第(五)至(七)項,允許本人落戶。
第六條 下列人員戶籍準入申請,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受理,由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一)企業引進的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二)職工異地調動。
(三)接收安置的技校、職校畢業生。
(四)在本市由勞動部門招工并與用工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用工
篇2:某學院戶籍管理制度
學院戶籍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教職工、學生的戶籍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的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規定。凡在本院形成勞動關系的教職工,在校學生須遵守本規定。 院總務處保衛部是學院戶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各系、部、處、室具體負責本部門戶籍管理工作。
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學院學生集體戶。
安徽省境內錄取的學生報到時將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一寸照片,加蓋派出所公章)交所屬系、部學生輔導員,由輔導員統一送總務處保衛部備案;
安徽省境外錄取的學生遷入學生集體戶的,報到時憑錄取通知書將戶口遷移證、一寸彩照交所屬系、部輔導員,由輔導員統一報送總務處保衛部統一辦理落戶。
安徽省境外錄取后選擇戶口不遷入集體戶的學生,在校期間所有涉及戶籍地事務均回原籍辦理。
辦理落戶時提交的相關證件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提交的《戶口遷移證》應載明出生地、籍貫(省、市、縣、鄉、街道),加蓋的公章必須清晰可辯。
辦理落戶時提交的相關證件上如有漏錯,必須由所屬派出所更正并加蓋公章,自行涂改無效。
安徽省境內的畢業生由總務處保衛部將備案的戶籍證明發給各系、部輔導員,并交各班班主任發放到畢業生手中。
安徽省境外的畢業生將印章齊全的離校清單由各班班主任收齊后交所屬系、部輔導員審核后,將審核合格的畢業生名單分報到單位和返回原籍兩類送總務處保衛部統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保衛部辦理完成安徽省境外的畢業生戶口遷移手續后,將辦理完遷移手續的畢業生名單以通知的形式發布學院內信息欄中,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畢業生憑身份到保衛部領取本人戶口遷移手續,逾期不領者責任自負; 轉、退學的學生在一個月內應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逾期責任自負。
畢業分配來校工作人員應在正式上崗后到總務處保衛部辦理教師集體戶落戶;各系部、處室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的戶籍信息由所屬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各系部、處室應在每學期開學后將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戶籍信息送總務處保衛部備案; 戶口遷移證丟失須憑以下材料到戶口遷出派出所辦理;
戶籍關系在我院集體戶需借用戶籍底簿的教師、職工、學生須提交戶籍底簿借用申請,學生由所屬系部學工處批準,教師、職工須所屬系部、處室批準后,憑本人有效證件并登記后使用;借用集體戶戶籍底簿的教師、職工、學生須在一周內將底簿交回保衛處;借用戶籍底簿的教師、職工、學生如在使用期間發生丟失,應當及時報告保衛處同時承擔將底簿補辦完成的過程及所產生的費用。
篇3:職業學院戶籍管理制度
職業學院戶籍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教職工、學生的戶籍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的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規定。凡在本院形成勞動關系的教職工,在校學生須遵守本規定。院總務處保衛部是學院戶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各系、部、處、室具體負責本部門戶籍管理工作。
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學院學生集體戶。
z省境內錄取的學生報到時將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一寸照片,加蓋派出所公章)交所屬系、部學生輔導員,由輔導員統一送總務處保衛部備案;
z省境外錄取的學生遷入學生集體戶的,報到時憑錄取通知書將戶口遷移證、一寸彩照交所屬系、部輔導員,由輔導員統一報送總務處保衛部統一辦理落戶。
z省境外錄取后選擇戶口不遷入集體戶的學生,在校期間所有涉及戶籍地事務均回原籍辦理。
辦理落戶時提交的相關證件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提交的《戶口遷移證》應載明出生地、籍貫(省、市、縣、鄉、街道),加蓋的公章必須清晰可辯。
辦理落戶時提交的相關證件上如有漏錯,必須由所屬派出所更正并加蓋公章,自行涂改無效。
安徽省境內的畢業生由總務處保衛部將備案的戶籍證明發給各系、部輔導員,并交各班班主任發放到畢業生手中。
z省境外的畢業生將印章齊全的離校清單由各班班主任收齊后交所屬系、部輔導員審核后,將審核合格的畢業生名單分報到單位和返回原籍兩類送總務處保衛部統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保衛部辦理完成安徽省境外的畢業生戶口遷移手續后,將辦理完遷移手續的畢業生名單以通知的形式發布學院內信息欄中,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畢業生憑身份到保衛部領取本人戶口遷移手續,逾期不領者責任自負;轉、退學的學生在一個月內應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逾期責任自負。
畢業分配來校工作人員應在正式上崗后到總務處保衛部辦理教師集體戶落戶;各系部、處室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的戶籍信息由所屬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各系部、處室應在每學期開學后將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戶籍信息送總務處保衛部備案;戶口遷移證丟失須憑以下材料到戶口遷出派出所辦理;
戶籍關系在我院集體戶需借用戶籍底簿的教師、職工、學生須提交戶籍底簿借用申請,學生由所屬系部學工處批準,教師、職工須所屬系部、處室批準后,憑本人有效證件并登記后使用;借用集體戶戶籍底簿的教師、職工、學生須在一周內將底簿交回保衛處;借用戶籍底簿的教師、職工、學生如在使用期間發生丟失,應當及時報告保衛處同時承擔將底簿補辦完成的過程及所產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