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署辦發〔20**〕52號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第30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盟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評標記分形式、程序和方法
(一)評標記分形式:采用綜合評分百分制記分。
(二)評標程序和方法:分為商務標和技術標兩部分。其中商務標為全體評委公開評分;技術標為各評委封閉式單獨評分。
二、評標原則
(一)采用無標底招標。評標辦法如下:
1、評標基礎價的確定:為各投標單位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投標報價與評標基礎價相比,上浮減分,下浮加分。
2、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不足四家,評標基礎價為各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3、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為四家,取掉一個最高報價后,評標基礎價為其余有效投標文件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4、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為五家,取掉一個最高報價、一個最低報價后,評標基礎價為其余有效投標文件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5、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在六家(含六家)至九家(含九家)之間,評標基礎價為取掉一個最高報價,一個次高報,一個最低報價后(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評標基礎價為其余有效投標文件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6、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在十家以上,評標基礎價為取掉一個最高報價、一個次高報價;一個最低報價,一個次低報價后,評標基礎價為其余有效投標文件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7、入圍報價:有效投標文件投標報價在評標基礎價的+ %~- %(含+ %、- %)以內的為入圍報價,超出此范圍的報價為脫標。
(二)特殊工程確需編制標底的,招標人必須向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導小組
篇2:X工程施工無標底招標評標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項目施工招標評標工作,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訂本評標辦法。
第二條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評標活動依法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或者影響評標過程和結果。
第三條 評標活動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和投標人串聯,不得泄露與評標活動有關的一切情況,不得索賄受賄,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任何活動。評標期間投標人不得進入評標地點和評委住地干擾評委和評標工作,不得采用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影響公正評標,否則該投標人的投標將視作無效標處理。
第四條 本項目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第五條 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受__(省交通廳或市交通局(委))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評標組織及職責
第六條 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__人)和從___(省或市)公路、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的專家(__人)共__人組成,負責本項目的評標工作。
第七條 評標委員會開始工作之前應由評標委員會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人代表中確定一名主任委員,負責協調、組織評標委員會成員開展評標工作。評標委員會開展評標工作要合理分工,對每一份投標文件的評審至少應有兩位評委對其交叉審查。
第八條 清標工作組由招標人組織并選派熟悉招標工作、政治素質高的人員組成,協助評標委員會工作。清標工作組人員為5人以上,應設負責人,負責人由招標人選派的一位領導擔任。
第九條 評標委員會主要職責為:
(一)審查投標文件;
(二)審核清標工作組的評標基礎資料;
(三)否決不合格投標或界定廢標;
(四)采用署名方式,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價、技術能力、管理水平、財務能力、業績和信譽等內容進行評審和綜合打分。根據綜合得分高低推薦中標候選人3人,并標明排列順序;
(五)建議是否重新招標;
(六)完成書面評標報告提交招標人。
第十條 清標工作組的職責:
(一)根據招標文件,制定評標工作所需的各種表格;
(二)根據招標文件,匯總評標標準、判定投標文件合格的要求,以及影響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的全部因素;
(三)對投標文件響應招標文件的情況進行摘錄,列出相對于招標文件的所有偏差;
(四)對所有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校核;
(五)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協助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清標工作組應當全面、準確、客觀、公正。不得營私舞弊、歪曲事實,不得對投標文件作出任何評價。
第三章 評審程序和內容
第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開始評標工作之前,必須首先認真研讀招標文件;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向評標委員會提供評標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數據,以及清標工作組關于工程情況和清標工作的說明,協助評標委員會了解和熟悉招標項目的如下內容:
(一)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工程特點;
(二)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評標辦法;
(三)招標文件規定的主要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及其它與評標有關的內容。
第十三條 評審程序
第一階段 技術文件的評審
第二階段 商務文件(不含報價)的評審
第三階段 報價文件的評審
第十四條 技術文件的評審
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的技術文件進行評審:
(一)技術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1、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完整,投標書附表齊全,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3、技術文件上的任何一頁都不應有任何投標人的識別標記(包括明示的或暗示的標記)。
(二)工程質量目標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三)承諾的質量控制標準符合公路工程強制性條文的規定;
(四)生產措施完善,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五)關鍵工程技術方案切實可行;
(六)工期安排合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技術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對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第十五條 商務文件(不含報價部分)的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通過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文件(不含報價部分)的評審:
(一)商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二)投標書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補遺書編號、工期、投標有效期、投標擔保金額、項目經理姓名、工程質量目標,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親筆簽字,蓋有法人章;
(三)投標書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不應作出對招標人不利的修改;
(四)投標書附表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五)按規定提供了擬投入主要人員的證件復印件,證件清晰可辨、有效;
(六)商務文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形式裝訂,并標明連續頁碼;
(七)商務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的簽字(含小簽)或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凡投標書、投標書附錄、投標擔保、授權書、投標書附表的內容必須逐頁簽字。
(八)與申請資格預審時比較,除法人名稱發生合法變更外,未發現投標法人變更或重組,其資格沒有實質性下降;
1、通過資審后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的副本變更記錄復印件;
2、資格沒有實質性下降,指投標文件仍然滿足資格預審中的強制性條件(設備、經驗、人員、財務等)。
(九)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的格式、時效和內容提供了投標擔保;
1、投標擔保為無條件式投標擔保;
2、投標擔保的受益人名稱與招標人規定的受益人一致;
3、投標擔保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
4、投標擔保有效期為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天;
5、投標擔保為銀行匯票,出具擔保的銀行級別必須滿足投標人須知資料表的規定。
(十)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權代理人,其授權書應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
授權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書上親筆簽名,不得用簽名章代替;
2、附有加蓋鋼印的公證書;
3、公證書出具的時間與授權書出具的時間同日或之后;
(十一)投標文件不應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條件:
1、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不得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2、投標人不得增加業主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3、投標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4、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不得提出異議;
5、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不得含有欺詐行為;
6、投標人不得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十二)施工業績、履約信譽證明材料不得存在虛假。
商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對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第十六條 報價文件的評審
一、評標委員會對通過技術文件評審及商務文件(不含報價)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報價文件的初步評審:
(一)投標書報價單必須按規定格式填寫和簽署;
(二)工程量清單應逐頁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親筆簽字;
(三)一份投標文件中應只有一個投標報價;
(四)投標人提交的調價函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如有);
報價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對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二、報價文件的詳細評審。
(一)招標人開標宣布的投標人報價,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經投標人確認且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最終報價即為投標人的評標價;
(二)投標人開標時確認的最終報價,經評標委員會校核,若有算術上和累加運算上的差錯,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投標人的最終投標價(文字表示的金額)一經開標宣布,無論何種原因,不準修正;
(2)當算術性差錯絕對值累計在1%投標價以內時,在投標價不變和注意單價平衡的前提下,允許投標人對相關單價、::合價、總額價和暫定金(必須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
(3)當算術性差錯絕對值累計在1%投標價(含)以上時,則為無效標;
(4)要求投標人對上述處理結果進行書面確認。若投標人不接受,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三)評標委員會對報價各細目單價構成和各章合計價構成是否合理,有無嚴重不平衡報價進行評審。
(四)當一經開標宣布的最低報價與次低報價相比低于次低報價10%(含)以上時,最低報價將不進入評比;當一經開標宣布的最高報價與次高報價相比高于次高報價10%(含)以上時,最高報價將不進入評比。
(五)投標人的報價應當控制在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范圍內,超出概算的報價,視作廢標處理。
第十七條 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第二次開標宣布的在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范圍內的所有投標人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具體確定原則如下:
(一)投標人在5家以下(含)時,所有投標人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二)投標人在6-9家時,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三)投標人在10-19家時,去掉一個最高一個次高報價和一個最低一個次低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四)投標人在20家(含)以上時,去掉一個最高一個次高一個次次高報價和一個最低一個次低一個次次低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第十八條 若發現投標人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則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第四章 綜合評價
第十九條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即對投標人的評標價和技術能力、管理水平、財務能力、業績與信譽按不同權重進行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
第二十條 綜合評分采用百分制,由評標委員會成員各自獨立署名進行打分。
第二十一條 本項目按技術文件、商務文件(不含報價部分)、評標價三大部分進行評分。其中技術文件占權重7%,即最高得分為7分;商務文件(不含報價)占權重23%,即最高分為23分;評標價占權重70%,即最高分為70分。
具體評分內容及分值如下:
(一)技術文件(4.5-7分)
(1)施工組織設計(1~1.5分)。(評委各自獨立打分)
(2)安全文明生產措施(1~1.5分)。(評委各自獨立打分)
(3)質量保證措施(1~1.5分)。(評委各自獨立打分)
(4)關鍵工程施工方案(1.5~2.5分)。(評委各自獨立打分)
(二)商務文件(不含報價)(15.5-23分)
(1)施工設備配置(2~2.5分),滿足資審文件強制性要求的得2分,有提高的
(2)質量檢測設備(2~2.5分),滿足資審文件要求的得2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5分。(評委統一打分)
(3)技術人員配置(2~2.5分) ,滿足資審文件強制性要求的得2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5分。(評委統一打分)
(4)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0.5~1.5分),一級本專業項目經理1.5分,二級本專業項目經理得1分,其他專業項目經理得0.5分。(評委統一打分)
(5)財務能力(5~6分),滿足資審文件強制性要求的得4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2分。(評委統一打分)
(6)企業資質(3~4分)(評委統一打分)
a、主項一級資質(4分);
b、增項一級資質(3.5分);
c、主項二級資質(3.5分);
d、增項二級資質(3分)。
(7)業績、信譽(按建設單位組織的評比結果文件、質量鑒定報告、質量鑒定證書、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其他質量證明文件為準)(0~4分)(評委統一打分)
投標人近36個月內
a、凡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立功競賽活動中,在同一個項目中曾3次及以上獲得前3名或優秀的,每個項目加1分,最多加2分;
b、其中每創1個省級同類優良工程加0.5分,最多得2分。
(8)劣跡通報和質量、安全事故(-4~0分)
a、凡在近12個月內被省級或以上單位(部門)書面通報的扣2分;
b、凡在近12個月內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扣2分。
(三)報價文件評標價(70分)
投標人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A、投標人的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60分;
B、投標人的評標價低于評標基準價的,每低一個百分點加1分,最多加10分;
C、投標人的評標價高于評標基準價的,在評標基準價至評標基準價105%(含)之間,從60分起扣,每高一個百分點扣1分;在評標基準價105%以上,從55分起扣,每高一個百分點扣2分,扣到0分為止,中間值按比例內插;
第二十二條 若投標人在投標時,未經招標人同意,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與通過資格預審時相比較,擅自調整其中一人,則在綜合分中扣除5分;若兩人皆調整,則投標無效。
第五章 推薦中標候選人
第二十三條 經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每一投標綜合打分后,計算出每一投標人的綜合評分值,經監督部門當場簽證后,按得分高低,排列各合同段評分結果的順序。當出現綜合得分完全相同時,評標價越接近評標基準價的90%的投標人為先。
第二十四條 同一標段中有效投標不足3 個,以致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該合同段的全部投標,并建議招標人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五條 評標委員會根據綜合評分結果,向招標人推薦3名中標候選人,標明排列順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報告,并抄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評標報告應如實記載下列內容:
(一)項目概況(包括招標項目基本情況和數據表);
(二)招標過程(包括資格預審和開標記錄);
(三)評標工作(包括評標委員會組成、評標標準與辦法、技術文件評審、商務文件(不含報價部分)評審、報價文件評審以及廢標說明);
(四)評標結果;
(五)向投標人的澄清記錄及評標附表
評標委員會全體評標委員應在(三)、(四)、(五)項的每一頁上簽字。
附:評標委員會評標推薦用表
清標工作組清標推薦用表
篇3:工程系系主任崗位職責
計算機工程系系主任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學院的發展規劃。按照學院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本系的專業建設規劃,年度預算。
2.負責本系各專業的設置和新專業的申報,制定人才培養方案,落實本系專業教學計劃、教學大綱。
3.負責組織教學管理、教科研、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建設等。
4.組織開展教學教研的研究活動,組織各種教學經驗交流和學術交流活動,促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5.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6.組織本系學生的課堂學習、實驗、實習、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答辯等工作。
7.畢業設計(論文)準備工作,對即將進入校外生產實習及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學生進行動員。
8.組織本系教師承擔教學任務,監督檢查教師教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9.負責教師調課的批準、教學計劃的修訂、指導教研室安排教學任務。
10.負責精品專業和精品課程的建設任務。
11.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