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事故管理規程
1目的
為規范設備事故管理,明確設備事故責任,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設備事故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技術部負責設備事故的管理。
3.2常務副總經理負責設備事故的審核。
4管理規程
4.1凡各種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損壞,使精度、性能、功率降低甚至造成停產,以及表面雖未損壞而內傷嚴重者,均稱為設備事故。
4.2設備事故的性質
4.2.1責任事故:因人為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事故。
4.2.2質量事故:因設備設計、制造、安裝等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4.2.3自然事故: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
4.2.4其他事故:凡不屬于上述三類原因的事故。
4.3處理
4.3.1公司發生設備事故后,由設備使用部門報告工程技術部,由工程部負責進行處理并修復。
4.3.2工程部會同設備管理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填寫“設備事故報告書”,做出處理意見。
4.3.3“設備事故報告書”經由設備管理部門和工程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批示、處理。
4.3.4設備事故經分析、處理并修復后,工程技術部應計算出實際損失,報送財務部。
4.3.5所有權屬于業主的設備,發生事故后,應以“設備事故報告書”的形式由小區管理處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如需動用維修基金進行修復,需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
4.3.6公司發生的各種事故,應由工程技術部在“設備事故登記表”內予以登記。
5記錄
《設備事故報告書》
《設備事故登記表》
篇2:酒店工傷事故管理規程(3)
酒店工傷事故管理規程(三)
1、員工在生產和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要求進行調查、登記、統計上報,不得拖延隱瞞。
2、凡輕傷事故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者,必須按規定填寫職工工傷事故登記表,并及時報會館人事部。
3、發生事故后,應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
4、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必須保持現場,并立即報告總經理,同時配合有關人員組織事故調查和分析處理。
5、雖未造成重大事故,但已構成險肇事故,應組織進行調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6、對違反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關規定而發生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篇3:酒店(會館)設備事故管理規程
酒店(會館)設備事故管理規程
為了保證會館正常營業,各部門對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設備事故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重復發生。并認真吸取經驗教訓,以達到消滅事故,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的目的。
1、設備事故的范圍:
非正常性設備損壞造成部分停業或設備損壞,或增加修復費的均屬設備事故。
2、設備事故分類:
?。?)特大設備事故:
設備損壞造成全店停業1天以上的,三類壓力容器爆炸或設備損壞修復費用達5萬元以上的,均列作特大設備事故。
?。?)重大設備事故:
設備因非正常損壞,經大修、中修才能恢復性能、效率和使用周期的;
設備損壞直接損失費用1萬元以上的;
主要設備單機損壞,影響會館正常營業達半天的;
供電設備損壞而中斷供電影響全店停業一天的(由于外界影響造成停電的不作為事故處理)。
?。?)一般設備事故:
設備因非正常損壞,經過小修可以恢復,并不影響設備性能、效率和運轉周期的;直接損失
在2000元以下的;
單機設備損壞影響會館正常營業不到3小時的。
?。?)下列情況可不作設備事故:
設備發生故障,經事先檢查發現需單機停機檢修,但通過部門事先采取應急措施處理,并進行檢修的可不作設備事故;
新設備安裝后,設備更新改造和設備進行大修后,在試運行階段中發生設備事故,不作設備事故處理,但一經正式驗收并投入正常運行后發生的事故仍按設備事故處理;
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做正式交接簽字,如發生事故,可不作設備事故處理。
3、設備事故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
A、非責任事故:
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事故。
B、責任事故:
凡屬違章操作,維修保養不良及人為過失造成的事故。
4、設備事故的處理原則:
會館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設備、設施管理人員要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操作、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和預防事故的教育,提高責任心和技術水平,嚴防設備事故的發生。
發生了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工程部、保安部和總經辦報告,對特大、重大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總經理,任何人不允許隱瞞事故,對事故隱瞞者必須追究責任。
事故處理必須貫徹“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其他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性質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對一貫愛護設備,消滅事故于萌芽狀態,為避免損失作出貢獻者,將給予表揚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