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湖城業主委員會接待制度
一、接待方式主要為如下兩種:
(一)長期在業主委員會辦公地點處設置“意見箱”,接受業主的書面咨詢、投訴和建議。
(二)定期接待。在本小區業委會辦公室設定期接待點。接待時間為: 每月15日下午13:30時至15時 ,建立好接訪記錄,專人負責、及時統計、有效反饋。同時設接待電話:******0 。
二、接待對象:本小區業主、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委員均可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提交工作建議。同時本業委會將積極接待相關政府部門的指導和來訪。
三、業委會應及時針對業主意見、建議或投訴依照下列原則分別進行處理:
(一)涉及受聘的物業公司履行合同不到位的問題,由業委會轉交物業公司處理,業委會應要求物業公司提供書面說明答復,并落實專人對物業公司答復中涉及的改進措施進行監督落實。
(二)涉及其他業主違反《管理規約》的問題,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處理;
(三)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項,經業委會研究決定后,召開業主大會表決決定;
(四)涉及業委會自身存在的問題,由業委會研究改進解決方案并予以公示;
(五)不屬于業主大會、業委會職責范圍內管轄的問題,告知通過其他渠道,由有關部門解決。
四、對于業主有查詢業主大會相關資料或個人維修資金使用相關信息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件以及產權證。如就同一事項查詢業主人數較多,為確保相關資料保存的完整性,請查詢人推選一至兩名代表,收集好查詢人員的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復印件,以及委托查詢書,至業委會辦公室進行相關查詢。
篇2:北京八達嶺山莊業主委員會業主接待制度
北京八達嶺山莊業主委員會業主接待制度(試行)
?。?0**年*月*日業委會會議通過)
第一條 業主委員會為及時和業主溝通,聽取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除隨時與業主聯系外,暫定于每周六下午2-4時在業委會辦公室接待業主(若有變化,須提前3天公告)。
第二條 在接待業主時,應至少有兩名以上委員參加,其中一名為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或秘書長。
第三條 接待業主時不得擅自對業主作出與業主委員會決議不符的許諾。
第四條 接待業主需作好詳細的書面記錄,注明接待時間、所接待業主的物業位置、姓名、業主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并經業主和接待人簽名并妥善保管、存檔。
第五條 對業主在接待中提出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當場不能答復的,經業主委員會討論后給予答復和解釋。
第六條 在業主委員會辦公地點處設置"意見箱",接受業主的咨詢、投訴和建議。"意見箱"每周六由負責業主接待的業委會委員開啟和登記,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均有義務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提交業主信息及工作建議。
第八條 本制度經業主委員會會議通過,按照《議事規則》第二十六條公示后生效。
篇3:業主委員會日常接待制度(上墻)
業主委員會日常接待制度(上墻)
1、業委會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本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和《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及時對業主意見、建議、投訴作出答復或處理。
2、業委會應在小區內公布接待業主的地點、時間、接待人員、聯系方式,業委會委員實行輪流值班接待制;業主可以到接待點直接反映情況或提出意見、建議,也可以通過電話、信函反映情況或提出意見、建議。
3、業主直接到接待點反映情況或提出意見、建議的,接待人員應做好書面記錄并由來訪業主簽字;業主電話反映情況或提出意見、建議,接聽人員應進行電話錄音并形成書面記錄。
除可以當場答復的以外,一般情況下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逾期仍無法答復的應做好解釋工作。
4、業委會應接受業主查詢信息的申請,查詢時業主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產權證;五名及以上業主就同一事項集中查詢時,業委會應與業主約定時間、地點,組織業主分批查詢。
5、對于不屬于業主大會、業委會職責范圍內的問題,應向投訴人做好解釋工作。
每周六上午8:30-10:30
接待電話:
***小區業主委員會
20**年1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