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學校有關離退休人員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制定離退休工作處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3、負責離退休工作處年度經費的計劃編制以及經費使用的審批工作,使離退處的經費能合理使用,做到公開、公正。
4、熱情接待老同志,傾聽和反饋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定期走訪、看望、慰問離退休老同志,力所能及的幫助解決老同志們的困難。協助家屬處理好去逝老同志的善后事宜。(包括慰問、研究善后事宜,以及火化、安葬等。)
5、熱情接待外地返包的離退休人員,做好交流和通報情況工作,關心他們在外地的生活和身體情況。
6、負責按政策規定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和生活中的待遇,并負責督促和檢查此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7、看望住院、長期生病、臥床在家的老同志及孤寡老人。
8、完成元旦、春節慰問老同志、老領導的工作,組織元旦茶話聯誼會。
9、負責離退休工作處的黨務工作、編制組織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創建和諧群體、和諧社區。
10、負責領導離退休人員開展各項文體活動和國內、區內、市內的參觀活動以及其它集體活動,加強離退休活動中心的器材建設和場地建設,并負責活動場所的安全。
11、組織離退休老同志的旅游活動,做到安全、健康身心愉快。
12、做好校內相關處室交辦的有關離退休人員的工作事宜。
13、領導、督促全處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完成處內的各項工作。
14、支持、組織離退休人員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完成1些學校和社會安排的工作。
15、參加包頭市內蒙老干局的各項會議(每年各兩次),參加各種協會的會議。
16、負責每月8日召開的離退休職工大會。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學校文件及相關信息,布置說明本處近期工作和已完成的工作。
17、定期召開處務會,研究黨政工作。
18、組織好校領導每年2-3次去活動中心給離退休全體同志召開的通報會。
19、關心在崗職工生活、工作、學習,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學校行政處副處長職責(2)
學校行政處副處長崗位職責(二)
一、協助處長負責行政處工作,完成學校賦予的各項職責和任務。
二、負責綜合教學樓基建工作。
三、負責組織社會培訓和業余辦班工作,積極組織創收。
四、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五、分管學員公寓管理和有關服務工作。
六、分管餐廳管理及內部餐廳接待工作。
七、負責車輛燃油及養路費購置工作。
八、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學校行政處副處長職責
學校行政處副處長崗位職責
一、協助處長負責行政處工作,完成學校賦予的各項職責和任務。
二、分管學校衛生工作、定期進行衛生檢查,切實做好衛生保潔工作。
三、分管黨校綠化美化工作,搞好綠化規劃及規劃方案的實施,負責各項綠化任務的具體落實。
四、分管黨校食堂餐廳工作,不斷提高伙食質量,保證學員就餐。
五、負責學校水、電、暖等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分管維修班工作,組織搞好黨校各項設施維修,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七、負責行政處員工考勤。
八、負責黨校臨時工考核和工資發放。
九、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