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招聘、錄用、離職管理辦法
一、招聘
1、用人原則:
本公司以“任人為賢,人盡其才”為用人原則,
2、招聘目的
2.1缺員的補充;
2.2公司發展,業務擴張;
2.3公司對組織結構的調整;
2.4為了使組織更具有活性化,必須引入外來的經驗者時;
2.5為公司發展儲備人才;
3、招聘程序:
3.1公司招聘:招聘員工的部門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遞交書面申請表,并附上需招聘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的資料可通過工作寫實和經驗座談的方法獲取。人力資源部詳細審核申請職位之工作性質、等級等事項,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招聘。
4、招聘方法
4.1根據職位說明書擬定招聘內容;招聘內容需說明征聘者的崗位、人數及所需的資格條件,并注明待遇。
4.2招聘渠道:人才市場、網絡、報刊等。
4.3由公司員工推薦。
5、初步甄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5.1讓求職人員填寫求職表,目的在于獲得求職人員的背景信息,對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5.1.1對屬技術性工作的人員招聘應進行技術操作測試。
5.1.2對管理職位人員可用審查其學歷、經歷以鑒定其資格。
6、面試
6.1特殊崗位的人員:可組成面試遴選小組,具體組成人員。
6.1.1 人力資源部主管
6.1.2用人部門主管
6.1.3專業人士。對該職位的工作有深切了解及密切的工作關系。
6.2面試方法:采取合議制面試或者采取階段制面試,最后由用人部門主管的意見起決定性作用,遴選小組其他成員的意見起參考作用。
6.3面試內容:根據招聘職位說明書設計面試內容,以作為衡量面試者的標尺。
以下內容可作參考:
6.3.1儀容;
6.3.2人生觀、社會觀、職業觀;
6.3.3人格成熟程度(情緒穩定性、心理健康);
6.3.4個人修養;
6.3.5求職動機;
6.3.6生活設計;
6.3.7工作經驗;
6.3.8相關的專業知識;
6.3.9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社交能力;自我認識能力;支配能力;協調組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
6.3.10責任心、時間觀念;
6.4普通崗位人員:
7、錄用:通過面試,確定是否錄用.
二、錄用
1、錄用程序
2、新進員工報到說明
經面試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到公司試用。被通知人應首先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并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應的就職手續。
2.1新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
2.1.1最高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
2.1.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1.3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提供技術資格證及復印件。
2.1.4近期免冠相片2張。
2.1.5體檢證明。
2.2人力資源部為新進員工辦理以下手續
2.2.1發放員工工作證。員工必須保護好工作證,若工作證遺失,將賠償工本費5元,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不良后果。
3、崗前培訓
3.1人力資源部
3.1.1公司簡介:公司經營范圍、現狀、奮斗目標
3.1.2企業文化、組織機構。
3.2項目部
3.2.1規章制度。
3.2.2公司對員工道德、情操和禮儀的要求;
3.2.3介紹公司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3.2.4工作技能培訓。
3.2.5解答員工提出的質疑。
4、試用
4.1通過崗位培訓,合格者按公司規定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員工的表現和業績,可提前結束試用期。
5、正式錄用
5.1試用期滿后,由部門提名,用人部門交一份《員工試用考查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可轉正。
三、離職
1、 類別:自動離職、辭職、解聘、開除
1.1自動離職:擅自離崗三天以上
1.2辭職:因個人原因需離開
1.3解聘: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或公司運作情況不良好
1.4開除:嚴重違反廠紀廠規或有違法犯罪行為者。
2、 手續辦理程序:
2.1自動離職:
2.1.1員工曠工三天(含)以上、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三天(含)以上而又未續假或續假未批者,算自動離職,公司當視員工單方面解除雇用關系。
2.2辭職
2.2.1離職需提前向本部門申請。
2.2.1.1部門負責人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
2.2.1.2行政人員需提前半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
2.2.1.3.護衛及保潔崗位需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申請。
2.2.2用人部門對辭職申請逐級審批。對平時表現優秀的辭職員工,應加以疏導挽留。與辭職人員積極溝通,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或者待遇的可能性。
2.2.3用人部門各級主管審批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與辭職員工作必要之面談及溝通,了解離職的真實原因,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建議;以作為今后人力資源及整個企業管理的改善點。
2.2.4公司員工辭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并保持工作的連貫順利進行。因特殊情況要求提前或延期離職的,雙方可協調解決。
2.2.5員工在申請辭職期間,仍須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責任。
2.2.6工資核發
2.2.6.1以正常程序辦完手續后,即可核發工資。
2.3解聘
2.3.1由于員工業績達不到公司要求或該員工違紀違規被公司除名,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共同商議決定后,由人力資源部下發解聘通知單,3天之內辦理離職手續。
2.4開除
2.4.1違紀開除者,按公司規章制度處分或罰款后,結算其結余工資,若有違法情節,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相關表格
1、用工申請表
2、員工應聘表
3、面試表
4、員工錄用報到表
5、員工試用考核表
6、解聘、離職表
7、離職交接表
篇2:建筑工程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1招聘
1.1 招聘標準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公民。
■具備招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崗位的有效證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證書和職稱證書)。
1.2 職責分工
■人力資源匯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員招聘計劃。人力資源必須認真組織填寫招聘信息。人力資源負責一般員工初試。
■總經理負責招聘廣告的審批;負責公司管理人員、中高層專業技術人員的復試和錄用審批。
1.3 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包括崗位種類、崗位數量、崗位要求、招聘途徑、招聘形式、上崗日期、招聘費用等。
1.4 招聘操作程序:
流程:發布招聘信息一接待應聘者一應聘者填寫《應聘表》一整理應聘材料一應聘材料初選一初試一復試一錄用一人事資料存檔
2錄用
錄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崗位證件、職稱證件自上崗之日起存放公司。在綜合部登記后,方可到部門或項目部報到。同時人力資源為錄用人員建立人事檔案。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將其人事檔案存入檔案室,并為其辦理崗位證件更名手續。對于已在崗員工,證件不全或證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離職時又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其在崗期間工資待遇應按照臨時工工資600元/月計算,未發的工資將不予計發。
3試用及轉正
3.1 新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成績突出者,用人部門可提出提前
轉正的申請,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
3.2 申請轉正的員工,用人部門做出工作評價、考核。人力資源根據
用人部門意見將結果報總經理審批。
4人員調動
員工跨部門崗位變動或跨項目部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原用人部門在兩日內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登記。
5離職
流程:員工交離職報告一部門負責人簽字一總經理審批一填寫《員工離職交接單》一所在部門審核一人力資源審核一總經理審批一工作移交一財產移交一財務清算。
員工離職時,員工必須將在崗時工作資料整理完畢、齊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合格后,辦理資料交接手續,再呈交離職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篇3:物業員工招聘錄用及轉崗離職程序
員工招聘錄用及轉崗、離職
1、申報招聘計劃
1)各管理處確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員,應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報辦公室審核,總經理室審批通過后方可增補錄用人員;
2)《人員增補申請表》經流轉批準后,復印件轉回申請部門,原件留存人事部門。
2、招聘范圍
1)招聘下崗、協保、待退休。男員工不超過58周歲、女員工不超過50周歲(特殊情況需要除外)。
2)不招聘員工家屬、失業人員、外來人員。個別崗位確因招聘困難而需招聘上述人員時,必須先向公司人事部門申請,經總經理室同意后方可招聘。擅自招聘者將承擔一切責任。
3)對原自行辭職或被解聘的員工,不能再次招聘。如有特殊情況,須先向公司人事部門申請,經總經理室同意后方可招聘。
3、招聘程序
1)管理處負責本管理處員工的招聘、面試、錄用(合同制員工、出納兼接待、主管以上管理人員除外)。
2)發布招聘信息:通過各類職介所、街道等,公布錄用條件。
3)面試:經職介所、街道等機構推薦的人員,由管理處經理、主管面試。
4)錄用:面試合格的人員應填寫《員工登記表》,提供從業資格證、專業等級證書、身份證、有效的下崗證明、勞動手冊(協保)、待退休證明等,并交近期報名照2張。管理處須對原件加以認定,并將復印件留存。
5)培訓:對面試合格者進行上崗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簽訂勞務合同:與經考試合格上崗的員工簽訂勞務合同,每次期限為3個月。
(1)凡屬下崗、協保、失業人員的勞動關系進登記注冊的勞動服務機構,管理處將錄用人員資料備齊后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錄用手續。
(2)凡屬退休、待退休、外來人員的勞動關系掛靠管理處。
4、轉崗、離職手續
1)員工轉崗應交回屬該崗位的一切資料、工具、工作服、工具箱、辦公桌等;
2)員工離職應交回屬于管理處的一切財物、資料,包括:業務檔案、業務交往中所獲得的有關資料和文件、工作制服、員工佩章、更衣箱、辦公桌、工具箱、員工手冊及本崗位的工具、相關資料,否則,管理處有權扣留薪金,直至有關手續辦妥為止。
3)交接時應有詳細的書面說明,且須有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簽字確認,移交清單原件由管理處歸檔(管理處經理的移交工作由辦公室、管理部共同參與,移交清單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復印件留管理處)。
4)“工作移交清單”經管理處經理核準后,交出納結算工資。
5)離職員工工作移交結束后,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