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客戶)投訴處理與分析程序
1目的
明確對業主(客戶)投訴進行處理的的職責和工作流程,以確保業主(客戶)投訴得到有效的處理。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物業管理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業主(客戶)投訴處理。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ISO90024.14
4相關文件
4.1業主(客戶)意見調查和分析
4.2糾正和預防措施
5職責
5.1公司各管理處負責接收業主(客戶)直接或間接的投訴信息登記,并轉給有關責任部門進行處理。相關部門負責實施補救措施、糾正/預防措施,處理好業主(客戶)投訴。
5.2各部門負責對業主(客戶)投訴進行調查,分析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必要時提出糾正/預防措施,并對解決措施、糾正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
6實施程序
6.1業主(客戶)投訴接收。
6.1.1凡業主(客戶)對公司經營、管理、服務方面的投訴,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如信函、電話、傳真或來人面談,均由接待部門進行記錄。然后按照客戶投訴內容反饋給相關責任部門。
6.1.2相關責任部門對每一份投訴或意見均應記錄在《業主(客戶)投訴登記表》上,記錄內容包括:"業主(客戶)名稱、投訴文件(信件、傳真、電話及面談的正式記錄)的編號、投訴性質、投訴日期和內容摘要及處理結果"。
6.1.3各部門要指定人員根據業主(客戶)投訴的內容,填寫《業主(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為了便于跟蹤、檢索,每一份《業主(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應進行流水編號,并與《業主(客戶)投訴登記表》中的編號以及業主(客戶)投訴的書面原件所作的編號保持一致。
6.2業主(客戶)意見的處理(必須滿足公司對業主(客戶)的承諾)。
6.2.1各部門接到《業主(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連同業主(客戶)投訴的書面原件后,由各責任部門經理負責安排解決。
a.爭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b.為了防止業主(客戶)對同一問題的反復投訴還需采取糾正措施,并按預定時間完成。
6.2.2對重大問題的投訴各業務主管部門不能處理的或需統一協調的問題,直接報總經理,由總經理作出處理決定。
6.2.3對采取糾正措施的問題,各部門按《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處理。同時在《業主(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中記錄相應《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的編號以便于跟蹤檢索。
6.2.4各責任部門在完成補救措施后,應將處理結果反饋給受理投訴的管理處,由該管理處轉告投訴業主(客戶)。
6.3業主(客戶)投訴定期分析
6.3.1業主(客戶)的投投訴分析按半年和年終分兩次進行。
6.3.2將業主(客戶)對公司經營或服務管理方面的投訴情況運用統計方法,如排列圖或曲線圖等進行分析。
6.3.3對反復出現的業主(客戶)投訴問題,公司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探討并解決。
6.3.4責任部門接到業主(客戶)投訴后,應立刻采取補救措施,在預定時間內向業主(客戶)答復,根據具體情況,時間最長不超過二天。
7質量記錄
7.1業主(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
7.2業主(客戶)投訴登記表
篇2:業主投訴處理\分析制度
業主投訴處理和分析制度
一. 凡業主對管理處管理、服務方面的投訴,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如信函、電話或面談,均由客服務中心進行接待、記錄,然后按照投訴內容反饋給各相關責任部門,各責任部門應做好相應記錄。
二. 各責任部門接到投訴后,在預定時間內向業主答復采取何種補救措施,答復時間最長不應超過三天。
三. 各責任部門按照業業投訴的內容,安排相應人員解決問題,并將結果反饋給部調度室。
四. 對重大問題的投訴,各責任部門不能處理的或需統一協調的問題,直接報辦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處理決定。
五. 服務中心應采用電話或其他形式跟蹤投訴解決后是否仍存在問題,如有,仍需責成有關部門迅速處理。
六. 對業主的投訴,分半年和年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復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并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復發生。
篇3:顧客投訴處理制度(投訴整理分析)
顧客投訴處理制度(投訴整理分析)
1、各單位應對顧客投訴典型案例(包括但不僅限于重大投訴、熱點投訴和重要投訴)進行整理,發送給客服中心,形成顧客投訴案例庫,并在公司OA網上內部共享。
2、 各單位應定期對產生的顧客投訴進行整理和分析,包括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糾正措施,發現顧客投訴的規律性,進行趨勢分析,以提升顧客投訴處理的水平,同時防止出現重大投訴和群訴。具體分析方法參見(物業管理顧客投訴的分析方法)
3、 對于地產遺留問題的投訴,客服中心和各管理處應定期統計、整理,并轉地產投訴協調部門或相關專業部門。同時,對于該類投訴的統計、了解,有利于提升地產在物業管理前期介入階段對規劃設計、工程施工、接管驗收等方面的專業支持和監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