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職責標準
清潔工職責標準如下:
一、清潔工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等共用地方。
二、勸喻各業主勿將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請將其放入通往樓梯門旁的垃圾桶內,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置于走廊、天臺或樓梯間,應勸喻業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業主,清潔工除自行清理外,還應將情況登記在服務中心記事本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臺、天井等公用地方積污水,應立即清理。難以清理的地方,可暫時淋上油渣,防止蚊蟲繁殖,再研究處理辦法。
五、如發現本樓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爛,應迅速安排修理。
六、勸喻業主淋花時要特別小心,不要將水淋到陽臺外,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冷氣機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業主從速修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并根據城管條例,對影響市容者報行政執法機關處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業主切勿拋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的雜物投入廁盆和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業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業主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業主,經多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并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篇2:大學學生宿舍清潔工職責
大學學生宿舍清潔工崗位職責
1、愛崗敬業,工作要有責任心。上班要整齊穿著好工作服,佩戴胸章,精神飽滿,注意塑造良好的后勤服務形象。
2、分棟包干,責任到人。按時上班,每天早上(7:30-10:30)、中午(1:30-3:30)、晚上(5:30-7:00)對宿舍樓周圍、花壇、草地、走廊、樓梯、一樓大廳、廁所等公共場所清掃三次;樓內地面每周拖洗一次;樓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天花、墻面每月第一個星期一清掃一次;水溝每天清掃一次;單車棚每周一、三、五清掃。做到公共場所的地面無積水,門窗無塵土,墻壁無亂貼亂畫。
3、廁所、浴室每天早、中清掃兩次;廁盆、便池每逢單周五用硫酸清洗一次,保證廁盆、地磚、瓷片無黃垢。
4、經常修剪、清理包干區內的花壇、草地、樹枝、雜物,保持整潔的環境。
5、公共場所設置的污物桶、紙簍每天早、中、晚清理三次,并清洗干凈。
6、當天清掃的垃圾,要及時清運至垃圾桶內,不許堆積,不得隨地亂倒,違者罰款。
7、糞坑、溝渠、下水道堵塞,要及時疏通;若確實難以疏通的,要向管理人員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8、不得亂放雜物。不準在走廊、廁所旁堆放清潔工具、廢紙、雜物等,廢品要當天處理;不準在宿舍周圍晾曬廢紙、雜物等;清潔工具要排放整齊、放在指定位置,要愛護清潔工具及用品。
9、工作中,如發現門窗、桌椅、鎖匙、燈線、水管、水龍頭等公共設施有損壞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如拾到學生遺失的物品,應通知管理人員驗證處理;對拾金不昧者給予表揚獎勵。
10、清潔人員必須嚴守職業公德,遵紀守法。如發現有抄、拿學生物品或有偷竊行為者送保衛部門依法處理。擅離崗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直至辭退。
11、不斤斤計較,不拈輕怕重;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工作積極主動,協助管理員做好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認務。
篇3:(學校)清潔工工作職責
> 小學(學校)清潔工工作職責1、清潔工的職責范圍包括教學區、生活區和校內職工住宅區。
1、每個清潔工按學校分配的固定衛生清掃范圍創造性地做好本職工作。
3、按時上下班,隨時注意所負責打掃區域的衛生工作,使校園始終處于干凈、整齊、美觀的狀態。
4、經常性地給校園和教室、辦公室進行消毒,協助醫務室共同做好衛生防疫和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播工作。
5、負責功能室的清潔工師傅,要隨時做好衛生清掃和物品擺放工作,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6、凡是負責功能室和辦公室衛生清掃的清潔工師傅,清掃完衛生后,要將物品放回原處,要注意用電和財產安全,如有學校財產和私人東西丟失情況,清潔工要負主要責任。
7、全體教師要積極配合清潔工的工作,如果不滿意,必須通過正當渠道,向總務處、辦公室或主管領導反映情況,由學校研究做出處理決定,不允許有意刁難師傅,要積極協助師傅做好學校的衛生清掃和保持工作,尊重他人的勞動。對不講衛生,或有意刁難清潔工師傅的教師,查實后按學校規章制度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