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物業護衛員獎懲制度
1.目的
加強護衛隊伍建設,鼓勵護衛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適用范圍
適用于DH物業管理無限公司護衛部門
3.內容
2.1嘉獎
2.1.1一月內忠于職守、工作積極、文明執勤,表現優異者,給予表揚。
2.1.2密切聯系群眾,為群眾做好事,助人為樂、拾金不昧、拒腐蝕、賄賂,屢受客戶稱贊者或本月內連續受表揚者,給予嘉獎。
2.1.3搶險救災,保護客戶和管理區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突出表現者,給予嘉獎。
2.1.4對在轄區內抓獲搶劫、盜竊案犯和其他違法犯罪分子的安全員給予表揚,并獎勵每人50元;挽回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者,獎勵每人100元。
2.1.5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安全工作的改進做出較大貢獻者,報請公司晉級。
2.1.6對在各類區以下級別競賽中獲得前三名者,獎勵每人50元;對在各類區以上(包括區級)級別競賽中獲得前三名者,獎勵每人100元。
2.1.7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獎勵方案。
2.2懲罰
2.2.1第一次口頭警告扣浮動工資的10%,一個月內連續二次口頭警告作一次書面警告論處;一次書面警告,扣浮動工資20%,第二次書面警告扣浮動工資的50%,最后警告扣罰浮動工資全部。
2.2.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口頭警告
2.2.2.1當值時不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連續兩次提醒和教育無效者。
2.2.2.2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未請假者。
2.2.2.3未經批準擅離崗位時間較短尚未造成事故損失者。
2.2.2.4在崗位看書、看報、聽音樂、吹口哨、抽煙、吃零食、聊天等。
2.2.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經勸告一次無效者。
2.2.2.6不服從領導指揮,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2.2.2.7崗位職責和要求執行不力,尚未造成損失的。
2.2.2.8不按規定參加培訓、會議者。
2.2.3一個月內連續兩次口頭警告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予書面警告,嚴重者處予最后警告
2.2.3.1違反2.2.2.1條屢教不改者,處第二次書面警告。
2.2.3.2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未請假者。
2.2.3.3擅自離崗,情節嚴重。
2.2.3.4一個月內連續兩次違反2.2.2.4條者。
2.2.3.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聽從宿舍管理人員管理的。
2.2.3.6不服從領導指揮、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2.2.3.7崗位職責和要求執行不嚴、造成一定影響者。
2.2.3.8無特殊情況未經允許私入業戶房內、倉庫、辦公室等。
2.2.3.9當值睡覺者。
2.2.4有下列表現之一的或已處予兩次書面警告的,立即辭退。
2.2.4.1當值時濫用職權,以權謀私。
2.2.4.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2.2.4.3監守自盜、敲詐勒索、無理傷人、見危不救、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害者,立即辭退、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2.4.4不請假、連續曠工兩天以上者。
2.2.4.5無論何種原因,與業戶、公司員工打架者。
2.2.4.6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漫罵上級者。
2.2.4.7因主觀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公物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2.2.4..8當值睡覺,情節嚴重者。
3.記錄
HR-CQ01-07-F1《職員過失通知書》
篇2:物業管理公司護衛員獎懲制度(1)
物業管理公司護衛員獎懲制度(一)
為加強護衛隊伍建設,鼓勵護衛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現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范圍
1、發現并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者;
2、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成效顯著者;
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或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4、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成績顯著者;
5、為公司的發展和小區工作積極獻計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明顯社會經濟效益者;
6、拾金不昧者;
7、季度、年終被評為先進班(組)或優秀員工者;
8、被評為區、市、省"治安模范標兵"者;
9、班長責任心強,"傳、幫、帶"作用好,能以身作則,認真督促本班人員執勤,帶領本班人員圓滿完成重大任務者;
10、積極維護公司利益或形象,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或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懲罰范圍
1、值班時看小說、玩游戲機、聽收錄機或做與值班無關的其他事情者。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的,將予以重罰,直至開除;
2、值班時在崗位上睡覺者。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的,予以重罰,直至開除;
3、值班時擅離工作崗位者。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后果者,予以懲罰,直至開除;
4、違反上班前三小時不準飲酒的規定,酒后執勤者。后果嚴重者予以重罰;
5、未按時交接班者。對屢教不改者予以重罰;
6、執勤時不按規定著裝者;
7、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私自找(替)人頂班者;
8、未經單位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9、執勤中不按規定進行登記,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責任者;
10、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責任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者;
11、對公司及管理處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又無正當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或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13、違反護衛器械管理使用規定,擅自轉借他人或違章操作,造成損壞或丟失者;
14、遇到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
15、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經他人揭發并查明屬實者;
16、法制觀念淡薄,參與嫖娼、賭博活動,或在社會上聚眾鬧事,給公司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
17、不服從分配或管理,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集體活動三次以上者;
18、無假外出或夜不歸宿者。
篇3:檀溪灣護衛員獎懲制度
檀溪灣護衛員獎懲制度
為建設一支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護衛隊伍,鼓勵護衛人員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現根據獎懲結合的原則并結合物業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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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智勇敢,及時發現并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者;
2、見義勇為,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成效顯著者;
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提供有重大價值的線索或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成績突出者;
4、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保護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且事跡顯著者;
5、為公司的發展和物業管理工作積極獻計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取得明顯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者;
6、拾金不昧者;
7、日常工作任勞任怨,模范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被公司評為先進班(組)或優秀員工者;
8、用工作出色被評為區、市、省"治安模范標兵"者;
9、班長責任心強,"傳、幫、帶"作用好,以身作則,認真督促本班人員執勤,帶領本班人員圓滿完成重大任務者;
10、積極維護公司利益或形象,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或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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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揚、通報表彰;
2、頒發證書或獎金;
3、提職或加薪。
二、處罰
?。ㄒ唬┨幜P范圍
1、 值班時看書、玩游戲機、聽收錄機或做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者;
2、上崗睡覺者;
3、值班時擅離崗位者或不按時交接班者;
4、違反上班前三小時不準飲酒的規定者;
5、執勤時不按規定著裝者;
6、工作不負責任,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較大損失者;
7、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私自找(替)人頂班者;
8、未經單位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9、執勤中不按規定進行登記或違章作業者;
10、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責任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者;
11、對公司及管理處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且又無正當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或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13、違反護衛器械管理使用規定,擅自轉借他人或違章操作,造成損壞或丟失者;
14、遇到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
15、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弄虛作假,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者;
16、參與賭博、嫖娼活動,或在社會上聚眾鬧事,給公司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
17、不服從分配或管理,無正當理由多次拒不參加集體活動者;
18、無假外出或夜不歸宿者。
?。ǘ┨幜P方式
1、批評、通報批評;
2、責令賠償、罰款;
3、停職(薪)反??;
4、降職(薪)使用;
5、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