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規定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工程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考核規定。
1.2制定本制度的依據有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工業園區zz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建擴建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
1.3各施工承包單位,參建單位要本著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譽、安全就是競爭力的積極態度,采用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踏踏實實地開展、做好安全工作。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規定。
1.4安全管理工作核心是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嚴格執行。必須充分體現以人為本;考核不是目的,各級領導人員必須本著對每位員工生命高度負責精神、對每一位員工家庭高度負責精神、對國家財產高度負責精神做好安全工作。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監督工作中作出優異成績和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三違"現象必須嚴格按照本考核規定給予處罰。對造成事故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必須依據有關規定追究事故責任,做到"以責論處"。
2、考核
2.1 安全管理考核
a.施工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安規"考試、考核不合格就上崗工作,對其責任單位罰款100元/人·次。
b.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無特種作業上崗證,對其責任單位罰款100元/人。
c.未按規定按時參加**工業園區zz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建工程安質部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安全大檢查等各種安全活動,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d.未按規定時間上報、少報月度安全情況報表,罰款200元/次。
e.將工程承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或在承包合同中無安全責任內容的,對外包隊伍、民工、臨時工管理不善,存在以"包"代管、以"罰"代管現象者,每例罰款200元。
f.強行冒險作業,安監人員勸阻無效,并對安監人員謾罵、毆打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0~500元/每例。
g.對**工業園區zz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建工程安質部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整改和回復,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者根據情節罰款200-500元
h.重大項目的開工要有項目開工指導書、組裝、起吊工作要有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交底,在無安全措施或不進行安全交底的情況下,同意開工者罰款500元。
i.施工中缺少必需的安全設施、信號、標志、用品、用具。對有關責任者罰款100-500元。
j.設備嚴重失修或存在重大缺陷不得在工地使用,違規者罰款500元/例。
k.違章指揮罰款200元,違章作業罰款100元。
l.見"三違"得過且過或幫助"三違"人說情遷就者,罰款200元。
m.事故發生后,對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而造成更大傷亡或損失的要嚴肅處理,相關領導和個人罰款500-1000元。
n.發生事故后隱瞞或故意拖延上報者,視情節罰款500~2000元。
o.在事故調查中,弄虛作假者根據情節分別罰款100-1000元。
p.發生未遂事故和重復發生同類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安監科長及安監人員視情節罰款100-1000元。
q.工地給班組下達任務無施工任務單或未經工地專職安全員審定簽證的項目不準開工,違章開工者罰款100元。
r.施工作業指導書要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并按措施執行;違反責任人罰款200元。
s.項目負責人和施工者要認真貫徹"五同時",未貫徹落實的,各級責任人每人罰款100元。
t.班組長班前要根據生產任務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講解和安全交底,并有記錄,沒有記錄的班組長罰款100元。
u.班組每周安全活動要正常進行并有記錄,安全活動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違反的班組長罰款100元。
2.2 工作票考核
a.不嚴格執行工作票監護制度,操作票制度,監護人玩忽職守、無票作業,罰款100元。
b.在生產運行區進行消缺、尾工、及各種作業時,沒有執行工作票制度,違反《安規》情況者,按**工業園區zz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c.在進行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人員進行工作票內容宣讀交底,同時落實安全措施,未執行者罰款100元。
d.執行工作票不認真,開工時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未共同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竣工時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未共同到現場檢查驗收者,各處罰100元。
e.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失去監護作用處罰100元。
f.工作結束后工作現場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處罰工作負責人50元。
g.工作票(作業票)手續辦理不完善,或未按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及要求執行處罰工作負責人100元。
h.工作未結束而提前撤除安全措施者,處罰工作負責人50元。
i.未嚴格執行工作規定,私自開工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一個部門重復性發生違反此條規定者,加倍處罰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j.工作票到期未及時辦理延期或終結手續者,或多次延期者,處罰工作票審批人、負責人、許可人各100元。
2.3 施工現場考核
a.任意切割或移動施工現場敷設的力能管線。挪動或移動現場設置的各種安全措施,施工現場照明燈具者。除按價賠償經濟損失外,罰款200元。
b.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陡坎、深坑及高壓帶電區等沒有防護設施及警告標志;坑、井、孔、洞和溝道等沒有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或設可靠的圍欄、擋腳板及警告標志。危險處夜間沒有設紅燈示警者,除立即整改外,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100~500元。
c.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涼鞋、高跟鞋或帶釘的鞋;短褲、裙子、汗背心,冬季施工穿塑料底鞋,根據情節罰款20~100元。
d.進入施工現場沒帶安全帽,罰款50元,沒有按"安全工作規程"要求佩戴使用防護用品者罰款50-100元。
e.酒后進入施工現場者。責令退出施工現場,并處罰100元。
f.施工場所垃圾、廢料沒有及時清理,沒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在高處清掃的垃圾和廢料,向下拋擲者。視情節給予50~100元罰款。
g.在沒有征得施工管理同意;擅自挖掘或截斷現場道路者。除恢復原路面外,罰款50
0元。h.現場行駛的機動車輛,時速超過10KM/h,每一例處罰金100元。
i.材料、設備沒有按施工總平面布置規定的地點堆放,并符合搬運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場地不平坦、積水,地基不堅實?,F場拆除的模板、腳手桿以及其它剩余器材沒有及時清理回收,集中堆放者,每發生一項罰款100元。
j.易燃材料和易燃廢料的堆場與建筑物及用火作業區的距離不符合《安規》有關規定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100元。
k.緊靠建筑物的墻壁堆放的器材,沒有留有50cm以上的間距,兩端沒有封閉者,每例罰款50元。
l.各類腳手桿、腳手板、緊固件以及防護用具等材料存放不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者,每例罰款50元。
m.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源物品等沒有分別存放在與普通倉庫隔離的專用庫內,或沒有按有關規定嚴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釋劑等揮發性易燃材料沒有密封存放者。除立即整改外,并處罰金1000元。
2.4 施工用電考核
a.施工用電的布設沒有按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或不符合施工用電的有關規定者。除立即整改外,并處罰200元。
b.施工用電設施沒有完整的系統圖、沒有明確管理機構或專業班組負責運行及維護。除立即整改外,并處罰200元。
c.非電氣工作人員擅自拆、裝施工電源,亂接電氣設備者,當事人罰款200元。
d.現場集中控制的開關柜或配電箱的設置地點不平整、有被水淹或土埋的危險、無防止碰撞和物體打擊措施。在開關柜或配電箱附近堆放雜物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e.電氣設備超銘牌使用者,使用絕緣等級不符合《安規》要求的電氣設備,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f.開關及熔斷器與電源倒接。負荷沒有標明名稱;用單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單相插座沒有標明電壓等級者。無電源插頭,將電線直接勾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者,當事人罰款200元。
g.一個開關接兩臺及兩臺以上電動設備,電動機械的電氣回路沒有保護裝置。移動式電動機械、拖線盤沒有使用軟橡膠電纜者,罰款100元。
h.電源線路緊靠熱源或直接綁掛在金屬構件上;在竹木腳手架上架設時沒有設絕緣子;在金屬腳手架上架設時沒有設木橫擔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元。
i.工棚內的照明線沒有固定在絕緣子上或距建筑物小于2.5m。穿墻時沒有絕緣套管。管、槽內的電線有接頭,或存在其它不安全隱患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元。
j.夜間工作的場所沒有足夠的照明,主要通道沒有裝設路燈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300元。
k.使用完的電源應拆除,否則罰款200元。
l.地線連接不符合規定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300元。
m.起重機械行駛的軌道兩端沒有設接地裝置?;蚪拥仉娮璐笥?Ω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元。
n.利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體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o.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利用金屬管道、構筑物的金屬構架及電氣線路的工作零線作為接地線或接零線用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0元。
p.用于加工、貯存及運輸各種易燃、易爆液體、氣體或粉末的設備、設施均沒有采取防靜電接地措施,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不符合《安規》要求者,罰款100元。
q.施工現場及車間的氧氣、乙炔管道,布置不合理,罰款100元。
r.配電室、開關柜及配電箱沒有加鎖并設警告標志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100元。
2.5 施工防火考核
a.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安全消防設施達不到《安規》要求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b.消防設施沒有防雨、防凍措施,沒有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試驗,保持消防水暢通、消防水帶、砂桶(箱、袋)、斧、鍬、鉤子等消防器材沒有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任意移動或遮蓋,挪作他用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c.在辦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對當事人罰款500元。
d.沒有辦理動火工作票,在易燃、易爆區周圍動用明火者。除立即整改外,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同意工作領導罰款500元。
e.凡進入易燃、易爆區的機動車輛的排氣管沒有加設防火罩者。除當事車輛罰款100元外,對車輛使用部門罰款500元。
f.熬制瀝青及調制冷底子油在建筑物的上風方向或在室內進行,距易燃物小于10m者,罰款200元。
g.冬季采用火爐暖棚法施工時,沒有征得有關部門同意,沒有制訂相應的防火措施或沒有設專人值班者。對單位罰款500元。
h.采用易燃材料搭設的臨時建筑沒有相應的防火措施者,對單位罰款300元。
i.臨時建筑物內的火爐煙囪通過墻和屋面時,其四周沒有用防火材料隔離。煙囪伸出屋面的高度小于50cm,用汽油或煤油引火者,罰款300元。
j.氧氣、電石、汽油等危險品倉庫未達到規定要求者。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2.6 季節性施工考核
a.防汛機構不健全,除立即整改外,對單位罰款500元。
b.夏季、雨季前防風、防雨、防火、防暑降溫等準備工作不足;現場排水系統不暢通等。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c.冬季沒有充分做好防凍準備,對取暖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加強用火管理及時清除火源周圍的易燃物。除立即整改外,對單位罰款500元。
d.冬季現場道路以及腳手架、跳板和走道,沒有及時清除積水、霜雪并采取防滑措施。除立即整改外,對單位罰款500元。
2.7 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考核
a.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必須制定相關高處作業安全措施。否則罰款200元。
b.高處作業的平臺、走道、斜道等沒有裝設1.05m高的防護欄桿和不低于18cm高的護板,或未設防護立網。立即整改外,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c.高處作業區周圍的孔洞、溝道等沒有設蓋板、安全網或圍欄。除立即整改外,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d.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足夠的照明。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e.在氣溫低于-10℃進行露天高處作業時,施工場所附近沒有設取暖休息室,或取暖設施不符合防火規定。在氣溫高于35℃進行露天高處作業時,施工集中區域沒有設涼棚并配備適當的防署降溫設施和飲料。除立即整改外,罰款500元。
f.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
氣候時,應停止高處作業。在霜凍或雨雪天氣進行露天高處作業時,沒有采取防滑措施。除立即整改外,罰款300元。g.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參加高處作業。除立即停止外,罰款用人單位500元。
h.高處作業沒有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人員衣著不規范,衣袖、褲腳沒有扎緊。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i.高處作業地點、各層平臺、走道及腳手架上有堆放超過允許載荷的物件,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j.施工人員任意攀登與工作無關的高層構筑物,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k.傳遞物品時,上下拋擲,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l.高處作業坐在平臺、孔洞邊緣,騎坐在欄桿上,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網內休息;站在欄桿外工作或憑借欄桿起吊物件,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m.高處作業時,切割的工件、邊角余料等沒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未做好防止熔渣下落的措施,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n.在石棉瓦、油氈等輕型或簡易結構的屋面上進行工作時,沒有防止墜落的可靠措施,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o.在電桿上進行作業前沒有檢查電桿及拉線埋設是否牢固、強度是否足夠,沒有系好安全帶;在架構及電桿上作業時,地面沒有設專人監護、聯絡,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p.高處作業的下放危險區沒有設圍欄及"嚴禁靠近"的警告牌。除立即整改外,罰款100元。
q.無關人員翻越危險區域圍欄、在危險區內逗留或通行,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r.進入施工現場參觀的人員沒有專人陪同,或不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對當事人罰款50元外,并對接待單位罰款100元。
s.必需交叉作業時,施工負責人沒有事先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圍及安全注意事項;各工序配合失誤或不好,施工場地沒有錯開;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沒有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對有關單位罰款500元。
t.交叉作業場所的通道沒有保持暢通;有危險的出口、入口沒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對單位罰款100元。
u.沒有征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任意拆除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桿、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亂動非工作范圍內的設備、機具及安全設施。除恢復原設施外,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2.8 施工腳手架及梯子考核
a.腳手板的鋪設不滿足下列規定之一者;除立即整改外,每發現一處對鋪設單位處罰100元。
?。?)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懸掛標示牌:標明搭設人、荷重、檢查責任人、搭設日期等。
?。?)腳手架和吊架必須能夠承受工作人員和材料、器材的,搭設腳手架的材料必須牢固無機械損傷,腳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5厘米。
?。?)懸吊式腳手架禁止使用麻繩。使用的鋼絲繩和其他繩索應經過1.5倍靜荷重試驗。
?。?)腳手板應滿鋪,不應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cm。
?。?)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腳手板應鋪設平穩并綁牢,不平處用木塊墊平并釘牢,但不得用磚墊。
b.在架子上翻腳手板時,應由兩人從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下方應設安全網。
c.在通道及扶梯處腳手架的橫桿沒有抬高加固,阻礙正常通行,在搬運器材的或有車輛通行的通道處的腳手架立柱沒有設圍欄并掛警告牌。除立即整改外,對單位罰款100元。
d.非專業工種人員搭、拆腳手架。搭設腳手架時作業人員沒有掛好安全帶,施工區周圍沒有設圍欄、警告標志,或專人值班。除立即整改外,罰款100元。
e.拆除腳手架違反自上而下順序,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元。
f.把梯子擱置在木箱等不穩固或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時,其上端沒有用掛鉤或用繩索綁牢。在懸掛式吊架上擱置梯子等。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g.嚴禁在鋼筋爬梯上拉設電源線作為接地線。違者罰款100元。
2.9 起重與運輸考核
a.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沒有辦理經基建工程相關部門批準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施工技術負責人沒有在場指導,立即停止施工,罰款500元。
?。?)重量達到或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5%。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
?。?)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
b.無關人員禁止在起重工作區域內通過或停留,起重臂及吊物的下方有人員通過或逗留,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c.起重不得使用報廢或未經檢驗合格鋼絲繩作業,違章使用者罰款500元。
d.起吊物上不得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違反者罰款100元。
e.起吊重物上不得站人,違反者罰款200元。
f.起吊鋼管等易發生竄動的材料、物品必須做好防止墜落的安全措施,違反者罰款200元。
g.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或在空中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h.起吊爆炸品、危險品時。沒有經總工程師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i.以運行的設備、管道、欄桿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j.利用構筑物或設備的構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結構時,沒有經過核算、沒有征得基建工程相關部門同意,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k.大型起重機械作業完畢要切斷電源、鎖好夾軌鉗并拉好防吊臂旋轉繩,違反者罰款200元。
l.倒鏈嚴禁超負荷使用,拉鏈人數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規定違反者罰款100元。
m.千斤頂嚴禁超載使用,不得加長手柄和隨意增加操作人數,違反的施工人員罰款100元。
n.使用油壓式千斤頂,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正前方,違反者罰款100元。
o.千斤頂應設置在平整、堅實處,并用墊木墊平,頂體必須與荷重面垂直,其頂部與重物接觸面應加裝防滑墊層,違反的施工人員罰款100元。
p.千斤頂不得在長時間無人照看下承受荷重,違反者罰款100元。
q.卷揚機基座不平穩牢固;卷揚機沒有搭設防護工作棚,其操作位置沒有良好視野。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元。
r.卷揚機制動操縱桿在最大操縱范圍內觸及地面或其它障礙物。除立即整改外,對單位罰款200元。
s.卷揚機工作前沒有進行試車,檢查其是否固定牢固;防護設施、電氣絕緣、離合器、制動裝置、
保險棘輪、導向滑輪、索具等完全合格即投入使用。除立即整改外,罰款300元。t.卷揚機工作時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使用當事人罰款100元。
?。?)嚴禁向滑輪上套鋼絲繩。
?。?)嚴禁在滑輪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鋼絲繩。
?。?)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鋼絲繩以及在各導向滑輪的內側逗留或通過。
u.現場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駕駛人員應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許可證。
?。?)使用前應檢查制動器、喇叭、方向機構等是否完好。
?。?)裝運物件應捆扎好、墊穩、與車輛之間固定牢固,不得超載。
?。?)行駛時,駕駛室外及車廂內不得載人,駕駛員不得與他人談笑。啟動前,應先鳴號。在施工現場及廠內通行時車速不得超過5km/h,空車時車速不得超過10km/h。停車后應切斷動力源,拉緊制動閘后駕駛員方可離開。
?。?)電瓶車充電時距明火5m以上并加強通風。
v.嚴禁酒后駕車、無照駕車、過度疲勞駕車、穿拖鞋駕車;違反者罰款200元。
w.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者駕駛;違反者罰款200元。
*.嚴禁在制動器失效后用軟索連接牽引或供油系統故障后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違章司機罰款200元。
y.嚴禁車輛超載、超速或強行超車;違章司機罰款200元。
2.10接、切割與熱處理考核
a.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的工作人員,沒有經專業安全技術教育、沒有取得合格證,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b.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工作時,操作人員沒有穿戴專用工作服、絕緣鞋、皮手套等符合專業防護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c.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工作時,沒有防止灼傷、觸電、爆炸和防止金屬飛濺引起火災的措施,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d.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工作,工作地點周圍的有危及安全的情況時,而沒有采取必要防護措施,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e.在儲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周圍10m范圍內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工作,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f.禁止在帶有壓力的容器和管道、運行中的轉動機械及帶電設備上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工作,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g.電(火)焊工的皮帶線、電焊線下班后沒有圈好,離開時壓力表沒有關閉,電焊機未切斷電源,氣瓶未歸放好,對相關人員罰款100元。
h.在生產區域或已貯油的油區、制氫站、化工庫、木工庫等處,進行焊接、切割與熱處理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油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違反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i.違反下列氣瓶現場臨時存放的規定之一的,罰款100元。
?。?)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場所,夏季應防止日光曝曬。
?。?)嚴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嚴禁靠近熱源,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嚴禁與所裝氣體混合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一起存放。
?。?)乙炔氣瓶應保持直立,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乙炔氣瓶嚴禁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亦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j.違反下列氣瓶運輸的規定之一的,罰款200元。
?。?)氣瓶運輸前應旋緊瓶帽。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氣瓶用汽車裝運時,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側并應墊牢,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板。(但乙炔氣瓶除外)。
?。?)車上嚴禁煙火。運輸氣瓶的車上應備有相應的滅火器具。
?。?)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
?。?)所裝氣體混合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嚴禁同車運輸。
?。?)運輸氣瓶的車廂上不得乘人。
k.氣瓶沒有配戴防振圈者,罰款100元。
l.在高處進行焊接與切割工作,除遵守本規定中高處作業的有關規定外,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元。
?。?)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穩固或易燃的物品上進行工作。
?。?)工作開始前沒有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清除下方的易燃物。
?。?)隨身帶著電焊導線或氣焊軟管登高或從高處跨越。
?。?)在金屬容器內同時進行電焊、氣焊或氣割工作。
m.熱處理場所沒有在明顯、方便的地方設置的滅火器材或數量不足。罰款100元。
n.管道熱處理現場沒有設圍欄并掛警告牌者,罰款100元。
o.進行熱處理工作時,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工作結束后沒有詳細檢查、遺留有起火危險即離開者,罰款200元。
2.11其他施工考核
a.瀝青、油漆作業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除立即整改外,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熬制瀝青應通風良好,作業人員的臉和手應涂以專用軟膏或凡士林,戴好防護眼鏡,穿專用工作服并配備有關防護用品。
?。?)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油漆等有嚴重過敏的人員不得從事該項工作。
?。?)進行瀝青、油漆作業應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進行有毒有害涂料的防水防腐作業時,應配備足夠的通風設備,使用防護用品,并定時輪換和適當增加間歇時間,施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使用汽油、煤油、松香水、丙酮等稀釋劑時必須空氣流通,戴防護用品并嚴禁火種。
?。?)進行噴漆工作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并涂以防護油膏,作業地點應通風良好。在密閉容器內進行瀝青、油漆、噴漆及其他防腐作業時,容器外必須有人監護。
b.在高處安裝玻璃等部件時,下方沒有采取適當的防護隔離措施,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c.在天窗上或其他高處危險部位安裝玻璃時沒有鋪設腳手板,作業時沒有掛好安全帶,沒有使用工具袋、口含鐵釘或卡簧進行工作者,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2.12施工機械考核
a.固定式的施工機械沒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或基礎松動;移動式施工機械使用時沒有將輪子或底座固定好。對施工單位罰款200元。
b.機械運轉時,操作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c.機械運轉時,以手觸摸其轉動、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進行潤滑等工作,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d.推土機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時,與建筑物的墻、柱、臺階等的距離
小于1m,對當事人罰款100元。e.車輛行駛時,駕駛室外載人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f.多臺鏟運機同時作業時,前后距離小于10m,除立即整改外,對施工單位罰款200元。
2.13 安裝施工考核
a.沒有經過有關部門批準任意在平臺、梁、柱上打鑿、開洞;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b.清洗機件時,清洗地點防火措施不完善。地面上的油污沒有及時擦凈,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c.現場使用的油料沒有存放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存放地點防火措施不完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d.設備組合支架、平臺、組件的臨時加固方法和臨時就位的固定方法等沒有經過設計并經審批,臨時加固件使用后沒有及時拆除,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e.在安裝的管道及聯箱內存放工具和材料。管口朝上的管道及聯箱沒有加蓋或加塞,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f.在金屬煤斗、燃燒室、煙道、風道及金屬容器內工作,沒有認真執行工作監護制度;或工作完畢后,材料留在內部且存在火災隱患者,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g.在金屬容器內、潮濕場所作業,沒有用12伏及以下行燈,行燈電源線沒有使用軟膠電纜,行燈沒有保護罩,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h.使用金屬外殼的手提電動工具,沒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i.爐膛內進行交叉作業時,沒有搭設嚴密、牢固的隔離層,鋪石棉布等防火材料;或用安全網代替隔離層者,罰款300元。
j.人工打磨坡口時沒有戴防護眼鏡、站立在對面者,罰款100元。
k.管子吊裝就位后,沒有立即安裝支架、吊架。用鏈條葫蘆作臨時固定,沒有將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并設保險繩者,罰款100元。
l.在深1m及超過1米的管溝或坑道中施工時,溝、坑兩側或周圍沒有設圍欄或派專人監護者,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m.在砂輪切割機側面打磨物件,砂輪片沒有按規定更換或沒設防火花飛濺的護板,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n.油管路沒有良好的接地者,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o.壓縮支架和吊架彈簧的千斤頂安放不平穩。千斤頂的中心與支架(或吊架)的中心沒有對正,有偏斜,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p.與運行的管道進行連接前,沒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有關規定辦理熱力機械工作票;或連接后,管道上的隔離門沒有關嚴并上鎖者,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q.在升壓前,周圍沒有設置圍欄或禁示標志;在升壓過程中,還在試驗系統上進行工作,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r.水壓試驗時,工作人員站在焊接堵頭的對面或法蘭盤的側面者,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s.在帶壓管道及部件上進行焊接,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t.進行超壓試驗時進行檢查工作,沒有待壓力降至工作壓力及以下就進行檢查者,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2.14 試運轉考核
a.分部及整套試運沒有編制試運安全技術措施者,對試運單位罰款200元。
b.試運前沒有按照《安全工作規程》查明爐膛、空氣預熱器、煙道、風道、電氣除塵以及其他容器內的人員已全部撤出者,罰款500元。
c.試運區域沒有設圍欄,掛警告牌;除立即整改外,對單位罰款100元。
d.試運時對運行設備的旋轉部分進行清掃、擦拭或潤滑。擦拭機器的固定部分在時,把棉紗、抹布纏在手上者,罰款200元。
e.在欄桿、防護罩或運行設備的軸承上坐立或行走,罰款100元。
f.燃燒室防爆門、高溫高壓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蘭盤和閥門,水位計等有可能受到燙傷危險的地點停留者。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時,沒有防止燙傷及防汽、水噴出傷人的措施者,罰款100元。
g.試驗人員對被試驗設備和所用試驗設備、儀器的性能沒有掌握。使用有缺陷及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儀器設備,沒有造成嚴重后果者,根據情況處罰300元。
h.油系統注油或氫系統投氫后,沒有劃定危險區并掛"嚴禁煙火"警告牌或危險區劃定不準確者,罰款200元。
i.擅自操作試運范圍內的設備及系統,(當班運行人員根據運行規程進行操作、維護及事故處理外),罰款500元。
j.在潮濕地帶坑井中、金屬容器內使用電動工具要采取必要的絕緣措施,并設有專人監護,違反者罰款100元。
k.檢修電動機械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懸掛不準合閘的警告牌,違反者罰款200元。
l.下班后要切斷設備電源,違反者罰款100元。
m.在休息時禁止坐安全帽,坐帽者罰款100元。
2.15 文明生產考核
a.施工場地積水、排水溝排水不暢,要求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同時罰款300元。
b.施工場地亂堆亂發材料和物品,要求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同時罰款300元。
c.施工中的電焊頭未集中收集處理,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d.施工中的廢鋼材及其他雜物未集中堆放和及時清除,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e.隨地便溺者,罰款100元。
f.施工區域非吸煙處吸煙者,罰款500元/次。
g.在施工場所追逐打鬧、打架者罰款200元。
h.上班工作時間睡覺、串崗等;責任者罰款100元。
i.生活區域衛生情況差,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j.生活區隨意使用電爐,責任人罰款200元。
篇2:X地產集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
某地產集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與考核辦法
為貫徹落實集團“新起點、新思路、新理念、新標準”的戰略精神,加強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部門職責
第一條地區公司工程部為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按集團及政府要求,確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達標。
第二條集團招投標中心、法律事務中心及地區公司招投標部、合同管理部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協助部門,負責根據本辦法及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完善合同條款。
第三條地區公司工程技術部、綜合計劃部為考核、監督部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機制正常運作的推進并實施考核。
第四條集團管理中心為監督、服務、檢查、考核部門,負責集團系統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實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細則
第五條文明施工管理類
1、項目收地后一個月內,按集團建筑設計院下發的《定型產品-標準做法》中小區臨時圍墻標準設臵,并沿工地四周連續設臵,確保美觀、整潔。未圍蔽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圍蔽方式達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20元,工程部經理20元。
2、施工通道應盡量避開銷售環境,如確因現場條件制約無法避開的,應做到銷售時間內(如公休日、節假日、開盤日等)干凈、整潔。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0元,工程部經理500元。
3、出入口、辦公室、宿舍、廚房、廁所、材料堆放場地、加工場地、倉庫地面、工地內外通道地面要求做硬化處理,并且保持道路暢通。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4、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臵大門,大門寬不得小于5m、門面平整、油漆不脫落。大門邊應設臵“五牌一圖”標識牌。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5、各項目除天下盤外,工地出入口應設臵洗車槽、沉淀池、高壓沖洗水槍,并正常使用。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6、材料應按總平面布局圖堆放整齊,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存放,標牌標識清晰,建筑垃圾工完場清。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7、現場消防制度健全,各部位滅火器材配臵合理,易燃易爆物品專人管理,動火審批制度健全。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8、場地有連續排水設施、保持排水通暢,泥漿、污水、廢水不得外溢,未經處理不得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第六條外腳手架類
1、外腳手架搭設應與主體施工同步,存在應設未設腳手架情況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2、專項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書未經審批就實施搭設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3、須按規定設臵剪刀撐,剪刀撐應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臵且角度符合要求。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4、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基礎平實,有排水措施,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的設計要求,且立桿有底座、墊木、掃地桿。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5、腳手板滿鋪,無探頭板,施工層設臵防護欄和擋腳板。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6、施工層以下每隔十米設臵架體內封閉措施。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7、懸挑式腳手架外挑桿件與建筑結構連接牢固,懸挑梁安裝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的設計要求,立桿底部固定牢固。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8、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堅固,連墻件間距應符合要求,其中落地式腳手架高度7米以上要求做與建筑結構拉結。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9、卸料平臺須經設計計算并符合設計要求,支撐系統不得與腳手架連結,并設臵限載標牌。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第七條施工用電類
1、施工電箱缺失箱門及門鎖、設臵位臵或高度不合要求、室外電箱無防雨淋措施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2、施工用電線纜在交通道路、施工通道等部位未設保護,隨地拖放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3、施工用電接地接零保護系統應符合規范要求,開關箱(三級電箱)內出線回路應設臵符合要求參數的漏電保護。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4、在施工電箱內隨意掛線取電的(如裸線頭直接插入插座取電、線纜直接掛接在刀閘上取電、一個接線端子上連接的線頭超過兩個的情況等),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第八條“三寶、四口”防護類
1、進入工地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2、外腳手架未掛安全網或安全網破損嚴重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3、高處作業(墜落高度2米及以上)未使用安全帶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4、各施工洞口未設臵防護或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5、臨邊部位未設臵防護或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6、建筑物出入通道口應設臵符合要求的防護棚,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第九條垂直運輸類
1、塔吊、施工電梯、井架等垂直運輸機械搭設前必須有經審批的安裝和拆除專項施工方案,并在使用前取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準用證,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2、施工電梯、井架無每層防護安全門,或安全門在吊籠未靠站時處于開啟狀態的,或呼叫系統失靈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第十條基坑支護類
1、基坑支護必須有經審批的施工方案,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2、超過2米深的基坑必須設臵符合安全要求的臨邊防護,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3、積土、料具堆放不符合規定的,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4、須按規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并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第十一條塔吊、人貨梯、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否則,每次扣罰項目經理50元,工程部經理30元。
第十二條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通報一次,給予工程部經理降一級工資處罰。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停工一次,給予工程部經理降兩至三級工資處罰。對于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公司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直接給予責任人相應處分。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三條工程部每周組織不少于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并形成記錄;工程技術部每月組織1~2次檢查,按上述規定考核工程部并督促整改。工程部、工程技術部未組織檢查的,每次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1000元,公司主管領導500元。綜合計劃部考核。
第十四條工程技術部每月進行一次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評比,否則每次扣罰工程技術部經理1000元,公司主管領導500元,綜合計劃部考核。工程技術部每月5日前將安全文明施工評比結果報集團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五條工程技術部每月月底前完成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每月3日前交綜合計劃部報公司董事長審批后實施。綜合計劃部于每月5日前將考核結果報集團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六條集團管理中心對本辦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考核結果每月6日前報集團董事局領導審批后執行。
第四章其它規定
第十七條地區公司必須聯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督促相關單位按照國家現行安全規范標準及當地政府有關要求,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堅決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重大傷亡、火災、塔吊倒塌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直接給予地區公司相關責任人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并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公司將另行追究相關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本辦法未盡之處,按國家現行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集團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如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