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工程師質量職責權限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具體主持項目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并進行質量職能分配,落實質量責任制。
2.審核各分包商的施工組織與施工方案,并協調各分包商之間的技術質量問題。
3.與設計、監理保持經常溝通,保證設計、監理的要求與指令在各分包商中貫徹實施。
4.組織技術骨干力量對本項目的關鍵技術難題進行科研攻關,進行新工藝、新技術的研究,確保本項目順利進行。
5.組織有關人員對材料、設備的供貨質量進行監督、驗收、認可,對不合格者堅決退貨。
6.及時組織技術人員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組織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整個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保證施工安全與工程質量。
7.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不斷優化各分部分項的施工技術方案,促進工期提前。
8.加強施工過程監控,對各分項技術復核、隱蔽工程驗收認真把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符合要求后方能施工后道工序,并負責簽發"三令"。
9.組織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攻關,開展"QC"活動。
10.確保方針目標的全面實現。
篇2: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權限(2)
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二)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工程項目的安全策劃、評價識別、確定危險源和不利環境因素,制定安全保證計劃;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時,應制定、審查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及主持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格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篇3:項目工程師安全管理職責權限
項目工程師安全管理職責與權限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有關安全難度系數大的施工方案進行優化。
?。?)組織編制相應的安全保證計劃,并組織內部評審,上級審核通過后督促實施;
?。?)確保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強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選擇或制定施工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
?。?)對工程技術組負責的安全體系要素進行見控,落實改進措施;
?。?)作出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補充的安全操作規程;
?。?)負責對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進行打樁階段、基礎階段、主體階段、裝飾階段的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工程重要危險的安全技術交底;
?。?)負責審批本工程三級動火審批,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方案;對各類機械、儀器設備進行驗證。
?。?)根據本工程的施工進度狀態,針對性和及時性制定現場施工用電、機械設置、材料堆放的現場布置方案;
?。?)指定安全預防技術措施,分析調查安全事故隱患指定針對性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進行檢查監督有關人員執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