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作業指導文件:監控中心管理辦法
1.目的
明確監控中心的職責,規范監控中心的工作內容,充分發揮監控中心控制樞紐的作用。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監控中心工作有效實施
3. 定義
無
4. 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管理處經理負責對監控中心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安全主管負責對監控中心工作的指導和檢查
監控中心人員負責對監控中心各項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和執行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 控中心崗位交接
5.1.1負責對值勤用品器材(如:對講機、警棍、手電、值勤夾、執勤大衣、巡更器材、消防器材等)及所保管的鑰匙等使用、完好情況進行清點、核查。
5.1.2 每日交接班時配合相應崗位人員對周界報警系統、監控攝錄像系統及居家報警系統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部門主管匯報并在《監控中心信息記錄表中》予以記錄。
5.1.3 監控中心人員接班時必須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分區隔離點,檢查消防聯動柜的監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等,確保消防監控系統處于正常有效運作狀態。
5.1.4 檢查監控中心室內衛生狀況,保持室內衛生清潔,空氣清新,物品擺放整齊有序,與工作無關物品不得擺放在室內。
5.1.5 檢查監控中心必備的資料是否齊全,并確保存放有序規范。
5.1.6 監控中心交接班時,要對當班期間所發生的重點問題、注意事項(特別交代類)及遺留問題等進行交接。
5.1.7 對崗位交接內容檢查核實完畢后,如實填寫《監控中心信息記錄表》,雙方交接人員簽字確認。
5.1.8 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于每日交班前對監控中心的衛生進行全面的清掃。包括:地面、桌面、監控設備外表。所有物品進行歸類擺放。
5.1.9每日管理處前臺人員下班后將前臺所有業務項移交給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履行前臺職責。
5.2監控中心內部管理
5.2.1.監控中心值勤人員必須熟悉管理區域及周邊相鄰區域的環境、樓宇結構及設計布局、公共設施設備及器材的分布等。
5.2.2監控中心值勤人員要對所配置的機房設施做到"一懂三會",即懂所有設施的基本功能和特點、會操作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5.2.3 當監控機房設施系統發生系統故障時,監控中心人員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并由其通知
工程部聯系安防系統維保單位進行維修,并將系統故障情況及跟進結果記錄在《監控中心信息記錄表》上;
5.2.4 監控中心值勤人員要熟悉了解各類突發事件處理流程,具備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
5.2.5 監控中心必須至少有一種有效方式(如:警鈴、電話等)與宿舍安全員及時聯系,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得到應急支援。
5.2.6 非監控中心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監控中心,因工作需進入監控中心必須經班長以上人員同意,但不得在監控中心室內逗留。
5.3監控中心業務管理
5.3.1 信息處理收集
5.3.1.1監控中心執勤人員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及時匯報、調度、安排相關人員執行。
5.3.1.2監控中心執勤人員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事由,不得脫崗、空崗,不得與無關人員談論涉及保密范圍內的資料和內容。
5.3.1.3監控中心執勤人員有收集來自顧客反映的關于對物業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義務和責任。
5.3.1.4監控中心執勤人員接聽顧客電話應態度誠懇,熱情禮貌,妥善解答顧客需求,不狡辯,不推脫責任。
5.3.1.5監控中心值勤人員應將崗位人員反饋、電話受理的顧客需求信息及時登記在《監控中心信息記錄表》上,協調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并持續跟進處理結果。
5.3.1.6受理投訴時,必須如實記錄或提出回避,認真做好顧客投訴記錄,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處理,并嚴格為顧客保密。
5.3.1.7凡有市政設施(水、電、氣、道路 、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顧客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為顧客排憂解難,并及時做好回訪工作,決不允許推脫了事。
5.3.1.8凡屬內部原因造成停水/電/氣維修不及時等引起的顧客投訴,必須如實向部門主管匯報,并積極采取相應應急措施。
5.3.1.9被投訴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差的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必須誠懇向顧客道歉,并如實向部門主管匯報,不包庇、不袒護。
5.3.1.10遇有緊急、重大情況,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并跟進處理進展情況隨時向上級匯報、請示。
5.3.1.11按照投訴接待的處理流程受理顧客的各類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同時向管理處匯報,及時跟蹤處理結果直至投訴關閉。
5.3.1.12監控中心及時準確傳達管理處各部門及公司傳遞的各類信息,對接到的任何報警都必須及時準確記錄在《接
報警記錄表》上;同時做好住戶資料及公司質量記錄的保密工作。5.3.2 技防設施信號處理
5.3.2.1根據管理區域實際情況,隨時選定調換監控區域的畫面,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管理區域情況,發現可疑人員、異常情況及時通知就近崗位人員及時跟蹤處理結果,并在《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上詳細記錄。
5.3.2.2對于消防控制主機或周界報警、居家報警設備的報警信號,監控中心應及時通知班長及就近崗位人員進行核實,如屬誤報應及時復位,并做記錄通知工程部查找原因,如報警屬實則按照《突發事件處理辦法》執行。
5.3.3 現場值勤狀態監控
5.3.3.1監控中心時刻通過監控顯示器,監督現場當值人員值勤狀態,發現不符狀態時,應及時通過通訊設施予以提示糾正。
5.3.3.2監控中心每天22:00--次日早6:00每隔30分鐘對管理處各崗呼叫一次,詢問各崗位值班情況和巡邏崗所在位置等情況,確保全體在崗當值人員人身安全并始終處于正常的執勤狀態。
5.4監控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資料和消防設備
5.4.1 監控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管理區域顧客的聯絡方式,供水、供電、供氣、有線電視、管理區域派出所、居委會、物業管理辦公室、房產管理局等部門的聯系電話,管理處指定的設備廠家及維保單位電話,公司內部通訊錄,常用緊急電話等。
5.4.2 監控中心必須保存的資料:《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裝修管理規定》、《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業主公約、停車場收費標準、有線電視、水、電、煤氣、電話收費標準、天津市有關出租屋管理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天津市消防條例》等資料。
5.4.3 監控中心必備的防火器材:監控中心應備有防火服兩套;滅火器四具;應急燈、三節電池手電筒各一個;消防工具箱一個(有:市政消火栓專用工具、消防扳手、斧頭、鐵鉤、管鉗、鐵錘、鐵鏨等各一個;防毒面具兩個)等消防設備,大廈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消防工具箱,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保存完好,并不得挪做他用。
5.5對鑰匙的管理(沒有監控中心的部門由管理處鑰匙管理員管理)。
5.5.1 本款所稱鑰匙是指安全管理部所必備的常用鑰匙。
5.5.2監控中心存放保管鑰匙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一般為監控中心執勤人員)對鑰匙加以標識,進行分類保管。
5.5.3 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監督鑰匙的領用、歸還,鑰匙領用人必須當天按時歸還,并填寫《鑰匙使用登記表》。
5.5.4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需長期領用的鑰匙,由部門經理同意需填寫《鑰匙領借用登記表》,該表單獨存放于管理處。
5.5.5 監控中心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清點鑰匙數量,發現忘交現象應及時追回,如有異常,應在《鑰匙使用登記表》的備注欄中予以記錄。
5.5.6 鑰匙不慎遺失必須立刻向部門主管匯報,要害部門的鑰匙遺失,必須立即更新換鎖,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由部門經理做出處理意見,監控中心執勤人員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備案,具體參照《鑰匙管理控制程序》執行。
5.6對硬盤錄像、錄像帶的管理。
5.6.1 管理處必須對硬盤錄像、錄像帶所錄內容進行控制,明確錄像重點部位(如:車場、各出入口)等。
5.6.2 監控中心的錄像帶24小時密錄,錄像帶上必須有明確的錄制時間的標識,每個管理處必須有至少32盒以上的可用錄像帶(一盒備用),其他按日期不變,月份改變,錄像帶保存期限為一個月,必須保存在防潮、防陽光直曬的地方。硬盤刻錄必須保存15天以上。
5.6.3 各管理處每日更換監控錄像帶時需對硬盤刻錄、錄像帶內容進行5分鐘抽查回放,并準確記錄于《監控錄像時間表》,確保錄像帶的錄像效果良好。
5.6.4 錄像內容硬盤刻錄保存期為半月,錄像帶保存期為1月,有問題的錄像帶向管理處經理匯報立即封存,待問題解決完后,此盤錄像帶解除封存,如有重要或有保留價值的應繼續封存,封存后應加以標識,如有需要可申請保存,按《質量記錄控制程序》相關規定執行;
5.6.5 觀看借用硬盤刻錄光盤、錄像帶需經管理處經理同意。
5.7器材、物品的保管、領借用
5.7.1保管期間定期做好維護、保養(尤其是充放電的器材按照器材使用、保養的相關要求及時充滿、充足)。
5.7.2每日定時對保管的器材、物品擦拭一次,保持物品的干凈、擺放整齊。
5.7.3每日必須檢查、檢測器材、物品一次,確保無異常,發現情況及時登記匯報;
5.7.4部門內部領借用器材、物品,必須履行領借用的相關的登記手續,并在下班前收回,與班組直接崗位交接的器材、物品,需在交接班記錄上逐項進行登記。
5.7.5其他部門或外來人員借用器材、物品必須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同意并在《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上予以記錄,按時收回。
5.7.6器材、物品收回時必須認真檢查,有問題必須跟進責任到人,及時上報部門主管;
5.7.7當值人員在接到拾遺物品時,需填寫《拾遺物品登記表》,貴重物品交 管理處出納員保管,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領時由管理處經理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顧客認領失物時必須說明失物的內容,丟失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能簽字認領。
6.支持性文件
7.相關的質量記錄表格
TJVKWY7.5.1-A02-03-F1 《監控中心值班信息記錄表》
TJVKWY7.5.1-A02-03-F2 《監控錄像時間表》
TJVKWY7.5.1-A02-03-F3 《接報警記錄表》
TJVKWY7.5.1-K0
2-F3《鑰匙使用登記表》TJVKWY7.5.1-A02-03-F4 《拾遺物品登記表》
TJVKWY7.5.1-A02-03-F5 《對講機電池充放電記錄表》
TJVKWY7.5.1-K02-F1《鑰匙清單》
篇2:教學質量監控中心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部門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是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從事教學工作的督導、監控和評估工作的機構,具有學術研究、咨詢參謀、信息傳遞、情報服務等業務職能。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執行上級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指示,參與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強化對我校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教育教學督導與教育質量評估機制,進一步使我校的教學督導與教學評估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合理化,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2、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及進一步完善學校各教學環節的評估指標,具體實施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估;
3、制定和完善教學督導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學督導機制,負責與教學督導的聯系、協調和服務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反饋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督導工作信息,建立教學質量評估檔案,為教師的評先、評優、晉級等提供支撐;
4、及時掌握全校教育教學動態,總結教學督導與評估工作,對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提出分析性建議和對策研究;不定期向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教學簡況或調研、考察報告等,為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5、開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教學監控、教學督導和教學質量評估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匯集校內高等教育研究情報、信息資料,并及時整理、編輯,建立信息庫,為學校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各學院提供改進教學工作的信息咨詢服務;
6、參與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水平的評估和教學方面的評審、評先、評優工作;
7、開展學校授權和委托的其他有關工作。
篇3:銀行監控中心消防控制值班人員職責
銀行監控中心消防控制值班人員職責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消防控制室的主導者,其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關系到整個建筑和建筑內部的人身、財產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履行如下職責:
1、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悉掌握大樓的設施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應對本單位的火災自動報警區域和探測區域的劃分熟悉掌握,懂得火警應急處理程序。
2、負責各種消防器材監視和運用,不得撤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3、熟悉本系統所彩消防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4、發生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并應直拔“119”向消防隊報警。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5、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6、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7、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8、消防控制中心為安全重地,所有值班人員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工作失職者釀成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值班人員應保持高度警惕性,嚴密監視控制臺,發現報警及時查處,若屬火警,則按火警應急處理程序操作,若屬誤報或故障,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維修處理,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