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質檢員試用期轉正工作總結范本
試用期工作總結范本
一晃而過,轉眼間一個月的試用期已悄然逝去。非常感謝公司提供給我工作的機會,同時也非常珍惜這個工作的機會。通過自身的一個月的學習,對于職位的工作的性質和工作重點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當然,怎么深入的把工作做好,還需要更多的學習。我會以最好的精神狀態去面對
每天的工作,也會時刻保持在公司里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去迎接我未來的工作,人是在不斷總結和反省中提煉和進步的,在此對一個月試用期分成三個階段做出小結。
一:初期。
剛到公司入職的第一天,手續辦理完畢以后,先是安排我熟悉員工手冊,因為剛來不久,考慮到我對檢驗這一工作還不是很熟悉,就讓我多看一些文件,和前期工作的日報表及工作中常見的問題。
二:成長期。
3周后,品質部蔡經理給我們培訓《iqc抽樣標準和不良產品的分析》通過這個培訓讓我們對塑料模具有了初步的認識,學到了很多知識,也對公司進一步的了解,在本職的工作上更得心入手。
三:成熟期
通過進公司一個月來的工作和學習,對于職位的工作性質和工作重點有了初步的認識和提高,我每天完成了必要的工作之后熟悉總裝,倉庫等多個部門的產品及資料,更深入熟悉產品,讓自己對公司更深層次的了解的同時還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以上就是我進公司一個月的試用期工作小結,當然在工作中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希望領導和同事可以多多請教,新人工作中犯錯誤在所難免,就怕自己不知道錯在哪里。我會認真的聽取大家的建議和意見,將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試用期工作總結范本
本人通過近三個月的工作,目前已對公司組織結構、部門職責、信息流、單據流、實物流及資金流等有了較深的了解,熟悉掌握了儲運業務流程、工作現場管理、工作任務安排、周邊業務接口關系等,并且已能夠很好地融入團隊,與銷售、財務、倉庫服務商、運輸服務商、印刷廠等通力合作,正確、及時地完成公司的交付目標及任務,因此在此提出轉正申請,請各位領導予以批示,非常感謝!
1、在前任主管的協助及指導下,從3月17日至3月24日完成了《***之友》3期第2批及12期第4批共計96240本的計劃、資源組織、分揀、包裝、發貨等工作,據此基本了解了物流業務流程及接口關系;
2、從3月24日至4月2日主導完成了學語文4期第1批共計約45萬冊的包轉發貨任務,并完成了庫房資產的交接清點(含設備、輔料、工具等),以及學語文**年12、3期的盤點;
3、從4月3日至6月5期組織完成了學語文4期第2批、5期、6期、78期共計約171.4萬冊的接收、入庫、分揀、包裝、發貨、配送等,每期庫存誤差比例控制在目標范圍內(目標值1‰);
4、在歷史業務流程基礎上,同時在不影響交付質量的前提下,對到貨、分揀、包裝、發貨等部分操作進行了改良性的調整,提高了庫存場地的利用率、庫存貨物的周轉率及分揀包裝的工作效率,并降低了錯誤返工率;
5、在信息流方面對前期零散的訂單信息進行了模板化整合,減少了信息傳遞的錯誤及散失對業務的不良影響,降低了儲運與市場環節之間反復確認的工作量;同時對單據核對方式進行優化,將原先3天完成的工作量縮短為2天。
后續工作策略
1、流程方面:建立并逐步優化儲運環節的計劃、訂單處理、貨物接收、在庫管理、分揀包裝、運輸配送、客戶服務管理等業務流程,實現相關業務操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據可依;
2、人員方面:通過各種渠道建立臨時點數人員、臨時包轉人員的資源池及相關人員的情況說明,并定期維護更新;對內合理實行崗位輪換制度,減少人員變化對業務的影響;
3、物料方面:通過更加合理地安排發貨計劃,平衡到貨、包裝、發貨等之間的步調,減少資源、時間等方面的沖突,提高包轉合理性、庫存周轉率及整體工作效率;
4、設備方面:建立設備定期保養及維護制度并嚴格落實,提高打包機、叉車等設備工具的可用率,避免影響正常業務開展;
5、成本方面:通過歷史數據分析對比,合理地對包裝方式、運輸方式等進行調整,減少打包帶、包裝紙、編織袋等包材及耗材的使用,降低包轉成本;同時通過訂單的整合及合理的計劃,提高臨時人員及設備的利用率,減少發貨時間,從而降低人工成本。
篇2:地產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規范員工在試用期內及轉正的要求及辦理程序,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地產公司、物業公司、**、**等試用期員工轉正。
三、權責
3.1試用期員工的權責
3.1.1主動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工作目標、公司的規章制度等;
3.1.2接受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職培訓及相關考核。
3.2試用期直屬主管的權責
3.2.1在工作中引導新員工領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導其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2.2培訓新員工工作職責、內容與目標及崗位必須的安全操作知識與技能。
3.3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權責
3.3.1培訓新員工有關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3.2負責試用期員工的最終考核;
3.3.3負責面談試用期轉正的員工并審核其申請;
3.3.4負責與試用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3.3.5 新進職員入職的三天內須持有并簽名的《崗位工作說明書》。該"崗位工作說明書"是其工作的要求與標準,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體請參閱《工作說明書管理辦法》。
3.4轉正申請的批準
3.4.1董事長負責審批職員以上的轉正申請;
3.4.2行政人事總監負責一般員工轉正申請審批。
四、內容
4.1試用期管理規定
4.1.1員工入職當天,填寫<員工檔案>的同時,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期限規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滿一年者,試用期為一個月;
(2)合同期達一年,不滿三年者,試用期為二個月;
(3)合同期達三年及以上者,試用期為六個月;
(4)需要縮短試用期或免試用期者,由用人單位申請,經行政人事總監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方可。
4.1.2試用期內離職
(1)辭職:試用期員工由于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須提前三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所屬部門的負責人,并督促所屬部門在二個工作日之內加注意見后遞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經批準后,員工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或試用不合格而辭退員工。各用人單位的直接主管必須有明確的不合格證據說明,并將職員不合格的事例填寫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或相關考核報告中,普通員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記錄報告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工作未超過三日而離職的員工不予發放工資。
4.1.3試用期內請假
試用期員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請假達三天者,其轉正時間自行順延,若請假時間達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請并經過同意,否則不得轉正。
4.1.4試用期考核
(1)職員滿月考核:當新職員入職時,行政人事中心須在其入職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交給其直接主管,用人單位在其工作滿一個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提交該報告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試用期結束考核: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內用人單位須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在試用階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達標者,部門負責人須如實記錄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以作為解聘其的依據。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給予賠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4.1.5若發現試用期員工在應聘過程中有隱瞞、欺騙現象,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其試用關系并無任何賠償責任。
4.2轉正管理規定
4.2.1正常轉正
(1)普通員工正常轉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單位主管根據員工入職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限,確定可以在當月轉正的員工的名單,填寫在<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內,逐級審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總監審核,若在規定薪酬范圍的轉正,由行政人事總監批準即可生效,若其轉正薪酬超過規定的范圍,由行政人事總監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
(2)職員正常轉正程序
職員在試用期滿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門的招聘人員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發至用人單位主管,由用人單位約其面談后,將該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寫。同時被考核者須撰寫"試用期間工作總結與自我鑒定";
用人單位的考核表與報告經用人單位主管逐級審核后,在試用期滿前七天遞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職員,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須在在試用期滿前七天與需要轉正的員工約見訪談(遠程則以電話約談),并將訪談內容與意見加注在考核中,報董事長批準后生效。
(1)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原則上不予錄用,特殊情況,須在試用期滿前七天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可按轉正員工處理。
(2)試用不合格員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滿前一天內(最遲不得超過期滿的當天)為其核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用公告欄和電子郵件兩種形式發布公告,告知相關部門及與我司相關有業務來往的合作伙伴。
(1)試用期間內表現優秀者可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轉正的申請,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提前轉正者試用期不得低于一個月;
(2)注意:用人單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諾員工提前轉正,而必須將其優秀事跡整理成書面文件上報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經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向員工轉達提前轉正、提前調薪的口頭通知。若因用人單位擅自承諾提前轉正而未能經批準者,員工應提前獲得的調薪待遇由承諾者承擔,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或金額的大小向該承諾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處分。
(1)曾在我司工作超過6個月,且沒有被考評不合格或沒有受行政警告以上處分者;
(3)滿足上述二個條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職時即申請,由總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長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試用期。
(1)各用人單位須在每月10日前,將當月轉正員工的<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與職員的<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一并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遞交行政人事總監或董事長批準。
(1)試用期滿后,員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轉正的則在當月調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轉正的, 則從下月調整薪金;
(2)基層員工轉正參照《物業基層員工工資標準》和《**公司各崗位工資與出勤時間標準表》進行調整,超出標準者,須在表中注明;
(3)職員級人員的轉正,由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應將考核評估結果知會當事人(一般要求被評估者書面確認<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職員轉正工資視入職時所談條件及試用期表現而定,若與入職時所談薪酬有出入,則由行政人事中心與入職者面談確定。
(1)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為轉正職員購買基本養老、住院、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不愿購買者須與所屬部門負責人處簽訂書面協議;
(2)普通員工的社保按用人單位的預算及用人單位的要求而購買。
4.2.7各類考核表原件作為調薪依據保存于總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門。
4.2.8試用不合格者,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試用期滿前二天內約談當事人。
4.3本辦法經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解釋權在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6.1<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 HR303-01-A;
篇3:地產集團試用期轉正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忠誠度,執行力,組織協調力,業務能力,愛崗敬業等各方面考核,充分了解該員工的復合度,穩定性。達到留住合適的,淘汰不合格的目的。
不斷提高試用期員工的轉正質量,降低人員流失率,保證員工隊伍的穩定性。
考核原則:
試用期員工的轉正考核將參照《福佳文化》及相關規章制度標準,采取本人申請,部門初評,主管上級審核,人力資源部調查,總裁審批的原則進行。
適用范圍:
處于試用期申請轉正的員工。
考核評定人:
(一)、評定一般員工
1、直屬上級評定占60分
2、同事間評定占30分(1/3)
3、跨部門同級評定占10分(3人)
(二)、評定管理人員
1、總經理占30分
2、直屬上級評定占40分
3、下級評定占20分(2/3)
4、同級評定占10分(3人)
考核結果處理:
1、可以轉正;
2、延遲轉正;
3、轉崗轉正;
4、轉崗試用;
5、辭退。
考核流程:
針對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意見,給出審核意見
考核要求:
第一條 轉正申請書填寫要求:
規格:A4紙,電腦打印,字號為小四
內容:
第一部分:試用期的工作內容(成績);
第二部分:對公司文化的認識;
第三部分: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及改進意見;
第四部分:下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標。
第二條 部門考核:
主要通過考核轉正人員在試用期內在的工作表現,評定其崗位的勝任能力。
考評人:主管領導(考核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
考評點:
1、工作職責;
2、工作指標(目標);
3、工作知識技能;
4、對本崗位的熟知度。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考核:
通過基層訪談調查,考察員工的優點、缺點、能力、性格等各方面,主要了解轉正人員同公司文化的符合度。
考評人:被考核人的上級、同事、下級(如有)、跨部門同級
考評點:
管理人員:
執行力、忠誠度、品德、計劃性、前瞻性、組織協調能力、愛崗敬業、管理能力等;
一般員工:
執行力、忠誠度、愛崗敬業、主動性、紀律性、合作能力、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工作質量、工作及時性、改進與提高等。
第四條 總經理、主管領導考核:
根據上述考核結果,綜合判斷轉正人員的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給出結果。
有下列情況者,應適當延長試用期,不可考慮按期轉正:
試用期內出勤率不足95%;
試用期內受到乙類處分;
試用期內周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