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
一、 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并逐級將管理責任落實到主管領導以及具體管理人員。
二、 學校發生食品衛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學校全校通報批評,并追究分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1、 發生食品中毒事故,除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對負責管理責任的人員應當追究管理責任。
2、 未設立在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
3、 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4、 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超范圍經營的。
5、 食堂從業人員有未取得健康證或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病癥的,以及未經培訓考核合格上崗的。
6、 違反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之規定的。
7、 對衛生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的。
8、 瞞報、遲報、漏報食品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品中毒事態擴大的。
9、 未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品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10、 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變質、變味及非正常損耗的。
11、 食品驗收把關不嚴,造成危害或經濟損失的。
篇2:某食堂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長負責的各級崗位責任明確的崗位責任網絡圖。
2、各級管理人員重視職業道德,積極鉆研業務,提高管理水平。
3、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承包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嚴把責任關。
4、食堂承包人作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時刻把食品衛生安全放在首位,嚴把食品衛生關,對以下幾種情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1)采購變質、劣質食品以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2)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動物檢疫合格證等商家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加工不符合標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4)食堂內部安全防范不到位造成投毒事故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
5、對因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反食品衛生有關規定造成的食物中毒的各級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體情況,給予批評、行政處分、調離崗位等處理,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的,將責任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處置過程中,處置不當的各級行為人、責任人事后根據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和給予相應的處理。
篇3: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
學生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
一、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并逐級將管理責任落實到主管領導以及具體管理人員。
二、學校發生食品衛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學校全校通報批評,并追究分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1、發生食品中毒事故,除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對負責管理責任的人員應當追究管理責任。
2、未設立在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
3、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4、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超范圍經營的。
5、食堂從業人員有未取得健康證或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病癥的,以及未經培訓考核合格上崗的。
6、違反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之規定的。
7、對衛生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的。
8、瞞報、遲報、漏報食品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品中毒事態擴大的。
9、未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品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10、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變質、變味及非正常損耗的。
11、食品驗收把關不嚴,造成危害或經濟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