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項目公共能耗費分攤辦法
一、為使各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合理分攤本區域的公共能耗費用,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的公共能耗包括共用電梯、增壓水泵、水系景觀、中央空調等高能耗設施設備運行所需的水、電、氣(油)等能耗費用。
三、公共能耗費按 比例進行分攤。
四、公共能耗費按 方式計算。
五、公共能耗費按 收取。
六、采取預交公共能耗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預交的公共能耗費不足的,應及時予以補足;若有結余的,將結轉入下一周期的公共能耗費用。
七、業主與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公共能耗分攤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八、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公共能耗費。
九、
篇2:小區代收代付能耗費情況說明
小區代收代付能耗費情況說明
**小區20**年度前代收代付能耗費部分共欠費(含滯納金)約50000.00元,其中電費40000.00元,水費10000.00元。對于**小區不足50%的入住率代收代付能耗有如此多的欠費有其多方面的原因,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制定相應對策和措施,逐步消減欠費,以確保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欠費的主要原因如下:
1、歷史欠費累積(65%);
2、部分工程遺留問題未能及時處理導致業主拖欠水電費(15%);
3、催繳力度不夠,**小區生活條件仍有諸多不便,部分業主只是偶爾過來住一下,原收費軟件無滯納金項,讓業主感覺欠點費無所謂(10%);
4、部分外單位用電的拖欠主要地產用電未及時收回(8%);
5、部分空置房產生的水電費,主要為工程維修時產生的(2%)。
針對以上原因,制定對策如下:
1、加大對代收代付能耗費的催繳力度,采取電話、信函、上門等多種催繳方式;
2、對于產生的滯納金,力爭收取,讓業主為拖欠費用付出成本,也避免業主養成拖欠的習慣。
3、外單位用電部分,在協議中補充相應條款,確保費用能及時收取。
4、空置房產生的水電費努力協調從施工單位的質保金中扣除。
20**年小區周邊配套逐漸形成,入住率肯定會提高。欠費問題不可避免,在采取上述對策努力收回歷史欠費的同/時,也應盡力避免新的欠費產生。
根據現實情況將20**度此項工作目標確定為:代收代付能耗費欠費控制在40000.00元以下.
篇3:杭州市項目公共能耗費分攤辦法
杭州市項目公共能耗費分攤辦法
一、為使各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合理分攤本區域的公共能耗費用,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的公共能耗包括共用電梯、增壓水泵、水系景觀、中央空調等高能耗設施設備運行所需的水、電、氣(油)等能耗費用。
三、公共能耗費按 比例進行分攤。
四、公共能耗費按 方式計算。
五、公共能耗費按 收取。
六、采取預交公共能耗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預交的公共能耗費不足的,應及時予以補足;若有結余的,將結轉入下一周期的公共能耗費用。
七、業主與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公共能耗分攤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八、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公共能耗費。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