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物〔20**〕26號
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全力做好物業服務區域文明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住建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全市創城工作進入攻堅階段,物業管理是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中22個窗口行業之一,物業服務行業作為“窗口”行業被列為創建文明城市實地考察的對象,根據《20**年度莆田市創建文明城市實地考察點責任清單》(莆創城辦[20**]22號)和《關于20**年度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存在問題的通報》(莆委文明辦[20**]9號、25號)的要求,為確保各項工作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并在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現將做好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創城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迎檢。各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克服麻痹思想,認真對照檢查,落實各項測評指標,展現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良好風貌,積極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二、對照指標,狠抓工作落實。全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認真對照創城考察指標(詳見附件),全面進行拉網式排查,補缺補漏,列出問題清單,并立即整改到位,完善長效機制。
三、加強檢查,及時督促整改。各縣(區)住建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對物業服務企業迎檢的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并加大巡查的工作力度,對不認真履行配合迎檢和專業經營設施設備實施改造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曝光,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取消當年評先資格,違反有關物業法律、法規的,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理。
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8月15日
物業服務行業創建文明城市測評指標
一、小區環境
(一)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區設有輪椅通道、扶手、緣石坡道等無障礙設施;管理、使用情況良好。
(二)小區環境綠化美化,衛生狀況良好,無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現象。
(三)小區內路面硬化、平整,無明顯坑洼積水,無露天排水溝渠。
(四)生活垃圾定點投放、分類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潔。
(五)樓門內干凈整潔,樓道無堵塞,墻面、玻璃無污穢破損,照明燈完好率90%以上。
(六)有符合標準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設施,無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現象。
二、窗口形象
(一)在窗口顯著位置展示張貼行業規范。
(二)物業工作人員持證上崗、掛牌服務、文明禮貌;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辦事制度(相關內容、制度上墻),有高效的投訴、回訪處理機制(查看投訴處理記錄)。
(三)無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突出問題,無慵懶散拖現象。
(四)運用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刊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文明樹新鳳”、志愿服務、誠信建設等公益廣告。
(五)建有學雷鋒志愿服務站點,能夠正常提供服務。
(六)有明顯禁煙標識、無煙區沒有吸煙現象。
(七)運用多種形式開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規勸。
篇2:海寧市物業區域相關共有設施設備管理辦法(2010年)
第一條 為確保物業區域內相關共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相關專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浙江省物業區域相關共有設施設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物業區域內相關共有設施設備的建設施工、移交接收、維修養護、更新改造及其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相關共有設施設備是指物業區域內分戶門外配置的給排水、供電、燃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
本辦法所稱相關專業單位是指承擔城市公共服務的給排水、供電、燃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
第四條 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物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相關共有設施設備建設施工、移交接收、維修養護、更新改造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經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配套建設物業相關共有設施設備。
物業相關共有設施設備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安裝)。(房地產E網: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
第六條 在物業開發建設過程中,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從有利于后期物業管理與維護的角度,就共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置、管線走向等事宜向建設單位提出合理性建議,參與共有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等工作。
建設單位在與生產廠家、安裝單位簽訂設施設備購買(安裝)協議時,應當約定由生產廠家、安裝單位負責接管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技術人員的操作培訓,并督促、協調設施設備的生產廠家、設計、施工安裝等單位共同配合前期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
第七條 物業區域內共有設施設備經相關專業單位、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30日內,移交給相關專業單位負責管理。同時,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將相關共有設施設備的技術資料移交給相關專業單位。
本辦法施行前已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區域,由業主委員會會同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款規定負責辦理移交手續;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小區,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會同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款規定負責辦理移交手續;未實施物業管理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區,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牽頭,參照本辦法前款規定組織辦理移交手續。
專業單位在接管已交付使用物業區域時,發現共有設施設備運轉不正?;虼嬖诎踩[患時,應當會同業主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將設施設備修復正常、消除隱患后,辦理接收管理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相關專業單位企業成本中支出。
第八條 物業區域內共有設施設備有下列情形的,相關專業單位可以不予接收管理:
(一)設施設備、管線經相關專業單位驗收不合格的;
(二)對設施設備未約定相應保修期的;
(三)設施設備的技術資料不齊全的。
經建設單位或生產廠家、安裝單位維護、整改后,共有設施設備符合條件的,相關專業單位應當及時予以接收管理。
第九條 相關專業單位在接收管理物業區域內共有設施設備后,應當及時做好共有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更新改造,確保物業區域共有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轉和全體業主的正常使用。
專業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負責設施設備日常維修養護的,雙方應當簽訂委托協議,明確維修養護的主要事項和費用支付的標準與方式。
第十條 專業單位實施共有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更新改造,應當提前7日公示,告知物業區域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
專業單位在實施維修、養護、更新改造過程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綠地及其他共有部分、其他設施設備的,應當事前公示告知全體業主并征得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直接利害關系人的同意,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廣大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給予配合與支持。
專業單位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綠地及其他共有部位、其他設施設備,應當采取措施保障通行安全,并及時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物業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共有設施設備,不得改變用途。專業單位認為確需改變共有設施設備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由專業單位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后予以實施。
第十二條 相關專業單位接收管理物業區域共有設施設備后所發生維修、養護、更新改造等費用,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
第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專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拖延接收管理物業區域共有設施設備的,由市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接收管理。
具備接收管理條件的,專業單位接收管理不及時,造成物業區域內業主正常生活受到影響或人身安全和財產受到損害的,專業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
篇3:成都市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暫行規定(2006年)
成都市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暫行規定(20**)
成物協〔20**〕10 號
各會員單位、協會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秩序維護行為,加強行業自律,提高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維護工作水平,構建文明、安全、和諧的物業管理區域,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規定,我會制定了《成都市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我會聯系。
附:成都市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暫行規定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
成都市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維護工作,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以下簡稱“秩序維護”),是指業主選聘物業管理企業,雙方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而實施的防范性、服務性安全保衛活動。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物業秩序維護員,是指受聘于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行業規范(標準)或物業管理企業規章制度,具體實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員。
第五條 物業秩序維護員來源:
(一)從合法保安機構聘請的專業保安人員;
(二)退役、復員軍人;
(三)城鎮再就業人員;
(四)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人員;
(五)其他來源。
行業提倡物業管理企業從合法保安機構聘請專業保安人員,擔任秩序維護任務。
第六條 物業秩序維護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備執行行業服務規范(標準)的基本條件;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
(四)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無違法犯罪記錄;
(五)依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市物業管理協會建立全市統一的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員名冊(以下簡稱名冊),并予以公告,供社會監督、選擇。
申請成為名冊成員的,應當參加全市統一的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由市物業管理協會納入名冊監督管理并出具名冊證明。
名冊證明是物業秩序維護員的執業證明之一,由本人保管和使用。
第八條 物業秩序維護員應積極配合房產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對物業秩序維護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物業管理協會建立物業秩序維護員執業信用檔案,對其優良行為、不良行為報請市房產管理部門記入信用檔案,予以公示;對表現優秀的物業秩序維護員,報請市房產管理部門納入我市物業管理專業人才庫統一管理。
物業秩序維護員執業信用檔案作為物業管理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物業管理企業選聘物業秩序維護員時,可核查擬聘人員在名冊中的相關記載。
第十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自聘用名冊成員之日起30日內,持物業秩序維護員名冊證明、身份證、照片、雙方簽訂的物業秩序維護服務合同復印件等向市物業管理協會辦理備案手續。
物業管理企業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秩序維護專項委托給合法保安機構的,物業管理企業持雙方簽訂的物業秩序維護專項委托合同向市物業管理協會備案。
第十一條物業秩序維護員因故離職的,物業管理企業應將物業秩序維護員服務期間的執業情況及離開原因,以書面形式報市物業管理協會、區(市)縣片會。
第十二條 物業秩序維護員的著裝、標識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行統一,不得著仿警服。
非合法保安機構監督管理的,不得稱保安人員、穿著保安服裝。
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第十三條物業秩序維護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嚴格執行行業服務規范和物業秩序維護員服務行為規范,維護業主在物業管理中的合法權益;
(二)協助業主、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有關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做好物業管
理區域安全防范工作;
(三)向業主、使用人宣傳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維護等的法規政策和相關知識;
(四)落實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等治安防范措施,發現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治安隱患,應當迅速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臨時防制措施;天下房地產法律服務網編輯出版
(五)對發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并保護現場和協助救助、調查,對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應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預防、發現、制止影響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的行為;
(六)按規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犬只管理的相關工作;
(七)實施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其它物業秩序維護服務。
第十四條 物業秩序維護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剝奪、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搜查他人攜帶物品或者扣押他人證件、財產;
(三)侮辱、毆打他人或者唆使毆打他人;
(四)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五)工作時間內為業主、使用人或本單位追索各類債務或者解決勞務糾紛;
(六)侵犯服務對象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七)擅離職守或酒后執勤;
(八)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行為。
第十五條 物業秩序維護員在受聘服務期內,經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物業管理協會注銷其名冊成員資格并記入其信用檔案中:
(一) 不能執行行業服務規范,履行規定職責的;
(二)因服務失職,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不良影響的;
(三)利用服務條件,侵犯業主、使用人、物業管理企業等的合法權益的;
(四)對業主、使用人的投訴置之不理,經查證屬實又不服從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監督的;
(五)一年內經查屬實被業主、使用人投訴在5次以上或對同一事項重復投訴3次以上的;
(六)在受聘從事物業秩序維護服務合同期內,被媒體負面報道2次以上情況屬實,影響重大的;
(七)其他應予注銷名冊成員的情形。
第十六條 物業秩序維護員被注銷名冊成員的,自注銷之日起兩年內,物業管理企業一般不得聘請其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履行下列物業秩序維護職責:
(一)接受物業管理相關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監督;
(二)按規定聘請物業秩序維護員,加強對物業秩序維護員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三)結合實際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實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項物業秩序維護管理制度,組織物業秩序維護員參加全市統一的專業培訓;
(四)執行成都市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安全防范指導意見;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組織實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等安全防范活動,定期開展安全防范演練;
(五)依法配置必要的安防器材,并依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的安防設施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設置有安全防范手段的,應當向物業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接受其指導和監督;
(六)根據受聘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對無自動安防設施的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等重點部位,配備必要的物業秩序維護員;
(七)依法履行物業秩序維護服務中的報告、配合、勸阻和制止義務;
(八)定期在受聘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管理區域開展安全防范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同時根據有關主管部門下達的整改要求,及時整改;
(九)按規定、約定協助搞好物業管理區域的消防管理工作;
(十)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其它物業秩序維護服務。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定包括日常防范和應急預案在內的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其主要內容應當有:
(一) 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范圍;
(二)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責任;
(三)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措施;
(四)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效果評估和檢查考核。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加強對物業的養護和維修,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用語簡明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并對下列部位強化防范措施:
(一)水景、親水平臺:標明水深,照明及線路應有防漏電裝置。
(二)兒童娛樂設施、健身設備:由生產企業在醒目位置設置使用說明標牌,注明使用方法、生產企業名稱,提供質保承諾和維修電話。
(三)假山、雕塑:標明禁止攀爬等行為。
(四)樓宇玻璃大門:有醒目的防撞條等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
(五)電梯:設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項的標識,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措施。
(六)電表箱、消防箱:保持箱體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插銷、表具和器材完好,設置警示表識。
(七)水箱、水池:加蓋或加門并上鎖。
(八)窨井、化糞池:保持蓋板完好,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九)垃圾堆放:規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類堆放,建筑垃圾實行袋裝化。
(十)挖溝排管:標明
施工期、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十一)腳手架:確保穩固、警示標識明確、行人出入口有防護、底擋笆牢靠。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企業對需業主、使用人自我檢查防范的,應當予以告示,對雨蓬、花架、晾衣架、空調室外機架等部位和陽臺擱置物、懸掛物等行為,進行安全警示。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組建安全應急防范搶險預備隊伍,每年組織開展安全防范知識培訓和對突發事件處理的實戰演練,并結合所在物業管理區域實際,配備常用應急搶險器材,平時加強檢查和補充,防止失效。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第二十四條 市物業管理協會對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在給予及時通報批評的同時,報請主管部門予以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中。
市物業管理協會可定期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防范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加強督促,限時整改。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市物業管理協會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