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監控中心管理規定(二)
為加強監控中心的管理,充分發揮其在加強內控管理、預防不法侵害和處置突發性事件中的作用,根據省聯社和公安、銀監部門的相關安全工作要求,結合本行的實際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1、總行風險管理部是監控中心的歸口管理部門。 總行監控中心值守采取24 小時3人專職坐班值守。
2、值守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職守,臨崗必須保持著裝整潔。
3、監控中心為安全防范重點部位,未經批準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未經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監控管理人員許可,不得向任何人員展示監控畫面,嚴禁其他人員操作監控設備。因工作需要查詢、調閱視頻資料的,須經職能管理部門領導或監控中心主任批準,登記備案后在監控中心由中心主任進行操作查詢。
4、嚴禁調看與本崗職責無關的錄像資料,嚴禁未經批準的人員調閱、復制有關錄像資料,嚴禁嬉笑,保證充沛的精力,對屏幕墻顯示器顯示的畫面實施準確、實時監控。
5、遵守保密規定。監控資料為本行的重要機密資料,本行所有人員(包括中心值守人員)不得隨意向外透露監控中心位置、設備與防護設施配置情況、錄像資料內容等機密情況,不準在監控室拍照、攝像。監控中心所有信息資料的對外披露,未經總行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提供或披露。
6、值守人員要熟練掌握操作技術,監控的一般操作,由監控中心當日值班人員嚴格按照操作方法、操作流程及要求進行操作。監控的特殊操作由總行職能管理部門指定專人或按授權權限進行操作。任何人不得違章操作。禁止隨意拆卸、移動、挪用設備及設施,禁止隨意調試監控、報警設備及改變設備的各種參數。不得私自使用設備、設施從事與監控無關的活動,不準擅自復制錄像資料,不準刪減錄像資料,不準隨意關閉設備、設施。經總行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方可關閉有關設備、設施、視頻。
7、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監控中心區域內會客,長期接打電話、手機;值班期間不準看書看報,不準躺臥睡覺;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及污染物帶入;嚴禁在監控中心內吸煙;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監控中心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和明火。
8、不得在監控設備操作臺上放置腐蝕性、高磁性等物品,不得人為損壞設備、設施,保持設備、設施的整潔衛生。當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修。
9、中心管理人員每月對遠程監控設備運行環境進行維護和保養,并進行登記,確保設備正常運行。監控、報警等設備發生故障時,要及時上報職能部門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登記。
10、保持監控中心值班良好的運行環境,操作臺物品擺放有序,嚴禁擺放水杯、食品等物品,其他部位物品擺放必須井然有序。
篇2:教學質量監控中心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部門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是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從事教學工作的督導、監控和評估工作的機構,具有學術研究、咨詢參謀、信息傳遞、情報服務等業務職能。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執行上級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指示,參與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強化對我校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教育教學督導與教育質量評估機制,進一步使我校的教學督導與教學評估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合理化,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2、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及進一步完善學校各教學環節的評估指標,具體實施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估;
3、制定和完善教學督導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學督導機制,負責與教學督導的聯系、協調和服務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反饋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督導工作信息,建立教學質量評估檔案,為教師的評先、評優、晉級等提供支撐;
4、及時掌握全校教育教學動態,總結教學督導與評估工作,對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提出分析性建議和對策研究;不定期向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教學簡況或調研、考察報告等,為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5、開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教學監控、教學督導和教學質量評估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匯集校內高等教育研究情報、信息資料,并及時整理、編輯,建立信息庫,為學校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各學院提供改進教學工作的信息咨詢服務;
6、參與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水平的評估和教學方面的評審、評先、評優工作;
7、開展學校授權和委托的其他有關工作。
篇3:銀行監控中心消防控制值班人員職責
銀行監控中心消防控制值班人員職責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消防控制室的主導者,其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關系到整個建筑和建筑內部的人身、財產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履行如下職責:
1、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悉掌握大樓的設施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應對本單位的火災自動報警區域和探測區域的劃分熟悉掌握,懂得火警應急處理程序。
2、負責各種消防器材監視和運用,不得撤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3、熟悉本系統所彩消防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4、發生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并應直拔“119”向消防隊報警。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5、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6、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7、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8、消防控制中心為安全重地,所有值班人員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工作失職者釀成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值班人員應保持高度警惕性,嚴密監視控制臺,發現報警及時查處,若屬火警,則按火警應急處理程序操作,若屬誤報或故障,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維修處理,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